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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货单上除应记载托运人名称、编号、船名、目的港及货物的详细情况等内容外,还记载货物()。①装船完毕日期;②装舱位置;③实装货物数量;④理货人员的签名。把不同目的港的货物按其性质分类,按挂靠港顺序编制的货物汇
- 我国是以下列()单证代替卸货报告作为卸货证明单据的。根据共同海损理论与实践,如果引起共同海损的事故确实是由于航程中一方不可免责的过失造成的,那么该过失方()。A.货物溢短单
B.货物残损单
C.过驳清单
D.A
- 远洋货运单证中的装船单证包括()等。Ⅰ.装货清单;Ⅱ.载货清单;Ⅲ.载货运费清单;Ⅳ.危险货物清单。根据中国人保的船舶战争、罢工险的承保范围,对于()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损失、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和救助或施救
- 在船舶定期保险的条件下,船舶在保险人同意的港口或区域连续停泊30天以上,不论在此期间是否在修理或装卸货,只要没有发生全损,停泊期间的保险应()计算退还给被保险人。在卸货港,如果船方宣布了共同海损,以下关于收货
- 船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时,必须递交一份经()签字确认的载货清单,海关据以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是指海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直接造成的船货等的损失和费用的支出。A.船长#
B.大副
C.代理
D.理货员单独
- ()将因有意搁浅产生的污染损失明确地排除在共同海损范围之外。在风平浪静的条件下某船搁浅,船长认为船舶已处于危险之中,急忙雇佣拖船救助,但事后发现,高潮来临后该船即可自行起浮,则雇佣拖船的救助费()。1974年
- 根据海上保险相关法律,以下有关施救费用表述有误的是,施救费用()。以下关于保险委付,表述有误的是()。是指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根据保险合同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不包括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程
- 把不同目的港的货物按其性质分类,按挂靠港顺序编制的货物汇总清单称为()。卸货时,如打开舱口后发现货物装舱混乱、隔票不清或有残损等情况,理货组长应通知()验看并签认后才能开始卸货。A.装货清单#
B.载货运费
- 提货单是凭()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凭以在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的凭证。以下关于安特卫普规则,表述有误的是()。A.正本提单
B.副本提单
C.副本提单及有效担保
D.A和C#该规则是一个共同海损理算方面的民间
- 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是()。收货单不是()。A.装货清单
B.托运单#
C.大副收据
D.提单A.船方收到货物的凭证
B.承运人签发提单的唯一依据
C.船方编制积载计
- 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承运人单位责任限制,以下表述有误的是()。在1974年安特卫普规则中数字规则和字母规则并存,()。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一般以每艘船舶作为计算限额的单位#
承运人单位责任限制一般以货物的每件或
- ()既是托运人办妥货物托运和出口手续的证明,又是船公司下达给船长接受货物装船承运的命令。根据1994年安特卫普规则,为了同一航程中的财产脱离危险所支付的救助费用,可列为共同海损,()。A.托运单
B.装货单#
C.
- 装货时,如大副发现货物包装不固,标号不符、不清或可能引起货损或混票时,应采取的措施是()。()是指海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直接造成的船货等的损失和费用的支出。A.及时向港方提出,待货物整理妥善后再
- ()是指被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了被保险船舶的保险价值。()将因有意搁浅产生的污染损失明确地排除在共同海损范围之外。全损
实际全损
推定全
- 通常,对于船舶航次保险,有关保险期限的起止,以下表述有误的是()。安特卫普规则中的字母规则是有关共同海损的原则性规定,内容包括()等。Ⅰ.共同海损行为;Ⅱ.共同海损分摊方;Ⅲ.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Ⅳ.共同海损
- 若对货物溢短数字有争议,()。1969年油污民事责任公约适用的油类不包括()。Ⅰ.原油、重柴油;Ⅱ.汽油、轻柴油;Ⅲ.润滑油和鲸油;Ⅳ.植物油。A.船方应拒绝签认
B.因溢短单无法律效力,船方可以签认
C.船方应在
- 根据海上保险相关法律,对于()的故意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如果只是为了保持船舶正常浮态而在航程中移动货物,则相关费用不得作为共同海损,除非()。被保险人本人#
船长
船员
引航员A.货主同意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承运人单位责任限制,两者的异同点表现在()等方面。Ⅰ.两者所依据的国际公约不同;Ⅱ.责任与权利主体的不同;Ⅲ.责任限制的方式相同;Ⅳ.诉讼时效相同。船舶所有人对其因船舶所造成的债务以海上
- 装货清单的作用有()。根据中国人保1986年海洋船舶保险条款,在船舶投保一切险的情况下,保险人负责承保被保险船舶的()。Ⅰ.全损;Ⅱ.部分损失;Ⅲ.碰撞责任;Ⅳ.共损、救助和施救费用。A.理货人员进行理货的依据
- 根据中国人保1986年海洋船舶保险条款,在一切险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是在全损险赔偿责任范围的基础上,船货面临着共同危险,船长选择进入避难港来解除共同危险,如果避难港选择不当,支付了不必要的费用,()。Ⅰ~Ⅲ
Ⅰ,
- 根据1994年安特卫普规则的规定,在遭遇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的需要,将船上的()当作燃料使用,应属于共同海损。Ⅰ.货物;Ⅱ.船用材料;Ⅲ.船用物料;Ⅳ.舾装设备。船舶发生火灾,船货面临着共同危险,虽将火扑灭,但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