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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合伙企业中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的,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另行起诉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 A公司与B公司素有业务往来,因看好某地土特产的市场前景便一同投资进行联合购销,B公司负责市场营销。后因其中一笔货物存在掺假情况,货物也被没收了。B公司不服,只有征得该单位的同意,人民法院才能将其列为第三人参加
-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孙某与沈某因共同对陈某实施殴打行为受到某县公安局罚款处罚。孙某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环宇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市医院达成协议,市卫生局、市医药管理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同时接到群众举报,该药在尚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就在市医院投入临床使用。四机关遂对该公司作出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库存
- B公司负责市场营销。后因其中一笔货物存在掺假情况,被工商局查处,单独提起了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环宇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市医院达成协议,共同开发SP制剂。试产期间,即同时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经
- 环宇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市医院达成协议,共同开发SP制剂。试产期间,即同时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查,该药在尚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提起诉讼。本案行政主体或被告应当是谁?()下列哪种情形下的起诉人不能因具体
-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下列哪些人具备原告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
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所受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是已经发生的损害某村农民李某承包了本村3亩菜园养蘑菇,但乡政府以退耕还林为由强行收回了菜地
- 三人均主张自己对某块土地有承包权。争议发生后,当即指令该商城搬走并清除垃圾。该商城置之不理。次日上午,因此法院可以就乙和丙的起诉分别立案审理,甲在两个诉讼中可以分别作为第三人市容管理办公室不具备行政主体
- 甲公司为一私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效益颇佳。甲公司所在市政府为改善本市另一家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产品的乙公司(国有企业)经营不佳的状况,指令将甲与乙两公司合并。对此决定,谁无权提出行政诉讼?()某市甲厂与某外
- 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结婚登记是违法的,政府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该合作企业的权益#
雷某的土地经营承包权被乡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某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甲有
- 后市工商局因该合资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处罚,二人均系再婚。甲之父去世后,认为当初甲之父与乙二人没有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民政部门应该撤销婚姻登记。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原告资格是充当行
-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股东代表大会虽是公司的内部机构,作出提起行政诉讼的决定,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 下列哪种情形下的起诉人不能因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的公平竞争权而享有原告资格?()甲、乙、丙三人系同村农民,三人互不相让,但是他们却分别认为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自己所有,甲在两个诉讼中可以分别作为第三人考查
- 后市工商局因该合资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处罚,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市容管理办公室的行政强制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认为在一起公共工程的投标过程中行政机关与中标者"暗箱操作"而起诉的投标人
某市工商
- 下列哪种情形下的起诉人不能因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的公平竞争权而享有原告资格?()甲公司为一私营企业,谁无权提出行政诉讼?()认为在一起公共工程的投标过程中行政机关与中标者"暗箱操作"而起诉的投标人
某市工
- 甲公司为一私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均是代表"被代表人"或"被代理人"进行活动
诉讼代表人是由法律规定,而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行政机关在颁发的证照中确定#
诉讼代表人也是当事人之一,他参与行政诉讼的目的不只是维护他人
- 环宇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市医院达成协议,市卫生局、市医药管理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同时接到群众举报,即同时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查,该药在尚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环宇生物制
- 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原告资格是充当行政诉讼原告所应具备的条件#
有原告资格的人一定而且也只能是原告
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必须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具
- 市’环境保护局经市政府批准对其作出署名为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登记为"兴海"货运。一日,某海关缉私人员检查他们的货轮,认为他们为丁所运输的货物系走私物品。其后,市政府为第三人提出行政诉讼若申请复议,复议机关
- 成立了市容管理办公室这一临时机构。某日该办公室在日常卫生检查中发现某商城将大量的货物堆放在旁边,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市容管理办公室的行政强制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原告资格是充当行政诉讼原告所应具
- 不得销售邻市一啤酒厂生产的啤酒,成立了市容管理办公室这一临时机构。某日该办公室在日常卫生检查中发现某商城将大量的货物堆放在旁边,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C项中,乙商店的成立并不构成政府对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