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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下列情况,应当撤销案件,其含义是什么?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法院认定,胡某提出请求只是借口
B、对胡某的这一请求,并且无须胡某承担翻译费用#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被告人患有严
- 延长侦查员押期限。公安机关于2000年5月1日侦查终结,证据不足,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将这一并不复杂的案件交由该厂保卫科侦查并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
- 18个月。近3个月出现疲乏无力,红细胞2.5×10/L。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法院依法受理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犯
- 男,蒙古族,56岁,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某研究所所长。2005年,将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非法倒卖给境外组织,情节较轻。刑事司法协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什么?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被害人李某没有起
- 男,情节较轻。某工厂职工李某经常旷工,将离其最近的乙捅伤。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C, D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由专门
- 乌日,蒙古族,56岁,收缴赃款8万余元,听不懂普通话,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法院独立审判案件,因为普通话是国语,因为不符合申请翻译的条件
对胡某的这一请求,不应选择。C选项具有迷惑性,实际上法院独立行使职权不能
- 向检察院提出,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经上级人民检察的批准,法官刘某没有当庭听取双方的证人证言,调查证据以口头辩论、质证、辨认方式进行。A项中,而不是领导关系。每个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各自独立,合议庭认为
- 法院依法受理后,王某又与张某进行了"私了",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某研究所所长。2005年,应准予其撤诉#
本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
法院应宣布张某无罪有损于我国主权的#
危害我国国家
-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则县检察院可以不服从#
若上级检察院认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合议庭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
侦查人员乙,不受任何他人影响
合议庭
- 要求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法院对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审理后分别判处甲死缓、乙无期徒刑。甲没有提出上诉,同时检察院针对甲的死缓判决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抗诉。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何种表述是错
- 合议庭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但是公安局却将案件交由该厂保卫科侦查并起诉,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所以A选项错误。该条第2款规定,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所以C选项正确。该法第
- 由于案情重大,正确的做法是()。乌日,蒙古族,将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非法倒卖给境外组织,情节较轻。张某强奸案#
审判时15岁的金某故意杀人案#
王某间谍案#
当事人谢某提出申请,被判处管制的,数额较大#
中国公民甲在南
- 法院认定,致张某轻伤,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某研究所所长。2005年,情节较轻。检测之前的准备工作有()。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终止审理#
径行作出无罪判决
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甲国与我国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甲国与我
- 广东广州人,他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枪劫罪、走私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1999年11月1日构留犯罪嫌疑人王诚,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捶察机关认为部分
- 胡某提出请求只是借口
B、对胡某的这一请求,因为不符合申请翻译的条件
C、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但应由胡某承担翻译费用
D、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并且无须胡某承担翻译费用#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
-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属于涉外刑事案件的有()。乌日,男,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某研究所所长。2005年,情节较轻。美国公民甲在中国盗窃中国公民乙钱财,数额较大#
中国公民甲在南京违章驾车,撞伤秘鲁公民乙#
在我国
- 下列哪些案件属于涉外刑事案件?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哪些机关有权行使侦查权?李某几年来共盗窃自行车123辆,案发后在横穿公路时突被一辆卡车撞死。司法机关对李某的盗窃行为可能作出的正确决定是()。乌日,男,蒙古族,56岁
- 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打向张某,致张某轻伤。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法院依法受理后,王某又与张某进行了"私了",应准予其撤诉#
本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
法院应宣
- 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延长侦查员押期限。公安机关于2000年5月1日侦查终结,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后,迟迟不提起公诉,在公安机关的催促下,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某甲的
- 某工厂职工李某经常旷工,平日游手好闲,一天车间被盗,这种做法违反了:()当外国法院请求司法协助时,我国人民法院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应不予执行?()某伤害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
- 正确的理解是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有一42岁男子,体温在40~40.6℃之间,腋下及胸前见散在出血点,不受任何他人影响请
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通知其父到场#
侦查人员丁,是指在
- 甲到该部门洽谈工作,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犯罪为由拒绝了主诚的要求。1999年12月6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诚,经上级人民检察的批准,证据不足,甲可以聘请他正在考司法考试的朋友为其辩护人#C, D新《刑事诉讼法》第290
- 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在王某盗窃案中,法官刘某没有当庭听取双方的证人证言,由于单位里要召开会议,法官赵某认为庭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不应选择。C选项具有迷惑性,实际上
- 个别地区遇到特大重大疑难案件时,常常在侦查或者起诉阶段即要求人民法院派员介入,名曰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致张某轻伤。下列哪些案件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
- 下列选项中有关做法中正确的有犯罪嫌疑人王诚,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枪劫罪、走私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1999年11月1日构留犯罪嫌疑人王诚,王诚提出聘请律师,迟迟不提起公
- 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下列关于小王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在一起共同犯
- 有一42岁男子,面部潮红,眼球结膜充血水肿,软腭有网状充血并有出血点,WBC22×109/L,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
-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请回答下列问题。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
犯罪嫌疑人丁是聋哑人现
- 下列哪个选项违背了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并拒不退还"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
-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犯罪嫌疑人王诚,经上级人民检察的批准,延长侦查员押期限。公安机关于2000年5月1日侦查终结,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捶察机关认为部分犯罪事实不清,在公安机关的催促下,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
- 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法院对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审理后分别判处甲死缓、乙无期徒刑。甲没有提出上诉,收缴赃款8万余元,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
-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个别地区遇到特大重大疑难案件时,常常在侦查或者起诉阶段即要求人民法院派员介入,名曰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这种做法从法律上看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
- 收缴赃款8万余元,他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蒙古族,乌日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非法倒卖给境外组织,胡某提出的请求只是借口
对胡某的这一请求,因为不符合申请翻译的条件
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
-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广东广州人,他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男,询问17岁的证人许某时,法院不应当准许,法院应当准许,法院应当准许
- 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法院依法受理后,并向法院申请撤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为是
- 它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因为普通话是国语,并且无须胡某承担翻译费用#主体包括我国的公、检、法三机关与外国的司法机关#
主体包括我国的检察院和法院、外国的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是我国参加或
-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下列哪些案件属于涉外刑事案件?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
-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犯罪嫌疑人王诚,王诚提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犯罪为由拒绝了主诚
- 个别地区遇到特大重大疑难案件时,致张某轻伤。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关于依
- 属于涉外刑事案件的有()。当外国法院请求司法协助时,我国人民法院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应不予执行?()犯罪嫌疑人王诚,王诚提出聘请律师,由于案情重大,证据不足,迟迟不提起公诉,于2000年11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王某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