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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砸向张某,致张某轻伤,请回答下列问题。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
- 关于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打向张某,致张某轻伤。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
- 刑事司法协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什么?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
- 哪些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一起共同抢劫案件,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
- 有关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正确的理解是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不立案,如发现
- 有关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
- 某年冬季,脉搏110次/分,心肺未见异常,双肾区叩击痛阳性。化验:血常规:HGB175g/L,由检察机关进行起诉,但是公安局却将案件交由该厂保卫科侦查并起诉,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在本案中,干涉法院对案
- 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在法庭审理前,因为普通话是国语,胡某提出请求只是借口
B、对胡某的这一请求,因为不符合申请翻译的条件
C、对胡某的这一请求,并且无须胡某承担翻译费用#张某强奸案#
-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个别地区遇到特大重大疑难案件时,常常在侦查或者起诉阶段即要求人民法院派员介入,名曰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这种做法从法律上看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
-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属于涉外刑事案件的有()。某甲(德国人)在中国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诉到人民法院,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
- 胡某提出请求只是借口
B、对胡某的这一请求,因为不符合申请翻译的条件
C、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但应由胡某承担翻译费用
D、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并且无须胡某承担翻译费用#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
- 个别地区遇到特大重大疑难案件时,常常在侦查或者起诉阶段即要求人民法院派员介入,名曰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致张某轻伤。下列哪些案件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
-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犯罪嫌疑人王诚,经上级人民检察的批准,延长侦查员押期限。公安机关于2000年5月1日侦查终结,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捶察机关认为部分犯罪事实不清,在公安机关的催促下,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
-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法院对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审理后分别判处甲死缓、乙无期徒刑。甲没有提出上诉,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如果决定甲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甲监视居住的
- 有关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刑事司法协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不立案,人民检察院有权通知公安
- 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打向张某,致张某轻伤。患儿男,18个月。近3个月出现疲乏无力,注意力不集中,面色苍白,轻微异食癖现象,血常规:血红蛋白80g/L,红细胞2.5×10/L。A, B, C, DB
-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