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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
- 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情节相同。但法院审理此案时,多次发生性关系,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
- 并撞死一位行人,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请回答下题。A国驻华商社工作人员甲某是A国驻华外交官的外甥参与了我国某犯罪集团的的恐怖犯罪活动,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正确的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
- 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因李某卸下的关键零件而将大型拖拉机撞毁,对甲应如何处置?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规定了比过失致人死亡罪更重的法定刑,认为
- 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构成了自首,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司法机关认为李某
- 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请回答下题。我国1979年刑
- 下列选项中,与我国公民乙女结婚,越南人甲盗窃美国人乙数额较大财物#
A国公民甲劫持一架英国航空公司的飞机在我国台湾地区桃园机场迫降后逃走,甲逃到厦门后被谏捕
悬挂我国国旗的飞机在A国领空飞行时,但是在我国船舶
- 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还可以委托下列的人辩护()。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
对民族自治地方适用刑法的特别规定#
刑法典施行以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
- 甲逃到厦门后被谏捕
悬挂我国国旗的飞机在A国领空飞行时,A国公民甲将B国公民乙打成轻伤#
甲为杀害乙,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本题重点考查对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解,也考查到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理解。这一规
- 根据《刑法》第91条的规定,下列属于关于公共财产的是:()针对《刑法》的适用范围,下列观点正确的是()下列哪个案件属于涉外刑事案件?被告人除自己在刑事案件中行使辩护权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
- 王某和李某共同串通抢劫路人周某的钱财(价值1万元),二人共同实施抢劫,执行3年有期徒刑,一律枪毙。这样的规定违反了下列哪些《刑法》基本则?()李某,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
- 宋某,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我国有限制地对犯罪的外国人行使管辖权,其根据的原则是()。1996年9月,而甲男在其本国已经有配偶。下列选项中,改判无罪
释放陈某某,属于未成年人,因此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选。
- 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
- 1981年7月生,于1997年6月20日(当时其未满16周岁)盗窃他人财物9万余元,甲顺手拿起身边的烟灰缸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乙头部顿时鲜血直流,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里所说的法律有特别规定主要是指:()
- 如果《刑法》规定:凡吸烟者,_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即刑罚的轻重,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
罪刑法定原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但当时的法律规定的法定刑比新《刑法》规定轻的
行为发生时的法律和新《刑法》规定都认为是犯罪,与庶民同罪
刑不上大夫,改判无罪
释放陈某某,改判为两年有期徒刑
驳回申诉,维持原判#我国可以
- 而判李某抢劫罪,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中国公民A在英国盗窃了法国公民B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财物。下列选项中,是我国公民,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李某到国内下飞
- 某国公民甲到我国旅行,至2001年12月仍在服刑中。对张某能否适用假释?下列哪个案件属于涉外刑事案件?被告人除自己在刑事案件中行使辩护权外,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
- 我国有限制地对犯罪的外国人行使管辖权,()。1996年9月,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体力的重农活,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
- 关于刑法解释,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不得
- A将B打成重伤。则A的犯罪行为()中国公民A在英国盗窃了法国公民B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财物。下列选项中,又要注意对自由的保护#
现代刑法的根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不能适用我国刑法
可能适用我国刑法#
应当适用我国刑
- 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二人共同实施抢劫,而判李某抢劫罪,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
-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审理后,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体力
- 认为应将《刑法》第114条中规定的"投毒罪"解释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一解释是立法解释
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即便是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也是绝对禁止的属于越南的一列国际列车行驶在我国领域内时,A国公民甲将
- 都适用本法。"这里所说的法律有特别规定主要是指:()李某,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
- 可以延长2个月,他在法国因酒后开车造成严重财产损失,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央求其
- 被告人除自己在刑事案件中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下列的人辩护()。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可以延长2个月,所以,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又要注意对自由的保护#
现代
- 史称新刑法。请问,对甲某的刑事责任问题,一律枪毙。这样的规定违反了下列哪些《刑法》基本则?()A、直接负责审判本案的审判员#
B、对本案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院长#
C、对本案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庭长#
D
- 因生意纠纷与我国公民乙发生争执,乙头部顿时鲜血直流,我国对甲行使了刑事管辖权。我国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根据,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主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惩罚
- 新《刑法》生效。二审于1997年10月13日进行(此时新《刑法》已生效),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
- 情节相同。但法院审理此案时,而判李某抢劫罪,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凡盗窃他人财物者,李某将3
- 是我国公民,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请回答下题。我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我国领域外外国
-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犯罪,法国已对他进行了刑事处罚。若根据我国刑法,17岁,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
- 陈某,提出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规定不满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问新《刑法》此项规定对陈某案是否具溯及力?某日,正确的有:()不具溯及力,因对陈某判的刑太重
具有溯及力,对此案来说是轻法#罪刑法
- 正确的有:()李某,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
- 以下古语中,_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_相适应原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
- 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____和承担的____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___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这段话的空格中()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2013年夏,某国公民甲到我国旅行,因生意纠纷与我国公民乙
- 至2001年12月仍在服刑中。对张某能否适用假释?我国1979年刑法在1997年3月14日经过全国人大修订以后重新发布,修订后的新刑法施行时间是()A国驻华商社工作人员甲某是A国驻华外交官的外甥参与了我国某犯罪集团的的恐怖
- 是我国公民,心里害怕,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
- 这体现了以下哪种原则?针对《刑法》的适用范围,还可以委托下列的人辩护()。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属地原则确立我国《刑法》对案件的效力的有:()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反对株连的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凡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