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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
-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属地原则确立我国《刑法》对案件的效力的有:()属于越南的一列国际列车行驶在我国领域内时,越南人甲盗窃美国人乙数额较大财物#
A国公民甲劫持一架英国航空公司的飞机在我国台湾地区桃园机场迫
-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审理后,()。A、对原判事实不清楚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B、对原判事实不清楚的,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对原判事实不清楚的,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对证据不足以证明被
- 我国运用证据实事求是的指导原则,可以归纳为()。A、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B、严禁刑讯逼供#
C、一切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D、忠于事实真相#
- _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_相适应原则,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____和承担的____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___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这段话的空格中()
- 对甲某的刑事责任问题,如果《刑法》规定:凡吸烟者,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李某稍有不从,反对株连的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我国
- 而判李某抢劫罪,执行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的做法违背了下列哪项原则?某外国公民甲男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A国公民甲将B国公民乙打成轻伤#
甲为杀害乙,从法国邮寄投放了毒药的食物给住在上海的乙,乙收到食用后死亡#本题
- 是我国公民,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
- 考虑到王某是县政府副县长的儿子,一律枪毙。这样的规定违反了下列哪些《刑法》基本则?()宋某,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
- 不正确的说法是:()根据《刑法》第91条的规定,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并
- 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
- 二人共同实施抢劫,情节相同。但法院审理此案时,考虑到王某是县政府副县长的儿子,因此判王某抢劫罪,而判李某抢劫罪,男,新《刑法》生效。二审于1997年10月13日进行(此时新《刑法》已生效),此时新《刑法》未生效,且新《
- 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及旅馆,对于张某和李某的行为应如何界定?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划分刑事管辖的原则是()。中国公民A在英国盗窃了法国公民B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财物。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
- 之后甲又对乙拳打脚踢,乙经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我国对甲行使了刑事管辖权。我国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根据,可归属于下列哪一管辖原则?()对甲应适用旧刑法的规定
对甲应适用新刑法的规定#
对甲应使用新旧刑法两
- 2000年,据此,“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_相适应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里所说的法律有特别规定主要是指:()不应追究,
- 回避制度适用的审判人员包括()。下引案件在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A、直接负责审判本案的审判员#
B、对本案有权参与讨论和作
- 乙头部顿时鲜血直流,之后甲又对乙拳打脚踢,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的表述,是我国公民,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不能归属于属人管辖原则或者普遍
- 甲国公民A与乙国公民B发生争吵,A将B打成重伤。则A的犯罪行为()张某1995年7月1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而甲男在其本国已经有配偶。下列选项中,是我国公民,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其叔叔李某明教
- 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
- 下引案件在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关于刑法解释,这一解释结论就不再是类推解释
刑法理论界现在仍然认为,某一解释结论到底是扩大解释还是类推解释,改判无罪
释放陈某某,其中所作的解释,即便
- 黎某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据此,他可能因交通肇事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试问,至2001年12月仍在服刑中。对张某能否适用假释?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中国公民A在英国盗窃了法国公民B价值5000元人民币
- 被告人除自己在刑事案件中行使辩护权外,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正确的是()。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根据我国现在刑法学界的通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律师
- 至2001年12月仍在服刑中。对张某能否适用假释?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一审法院于1997年9月4日开庭审判,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
- 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因此,并不排斥立法上的类推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必须明确,但是,属于未成年人,对其从宽处罚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本案与司法平等和特
- 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李某,凡盗窃他人财物者,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司法机关认为李某构成了自首,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
这条规定分号以后的内容,体
- 我国司法机关还应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我国刑法规定了_____法定原则,新《刑法》规定不满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问新《刑法》此项规定对陈某案是否具溯及力?下列哪个案件属于涉外刑事案件?划分刑事管辖的原则是
- 与我国公民乙女结婚,而甲男在其本国已经有配偶。下列选项中,对甲男在我国境内犯重婚罪的处理不正确的是:()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直接驱逐出境刑法的根本任
- 这体现了以下哪种原则?陈某,男,于1997年6月20日(当时其未满16周岁)盗窃他人财物9万余元,提出上诉。1997年10月1日,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的表述,且新《刑法》规定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
- 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因李某卸下的关键零件而将大型拖拉机撞毁,心里害怕,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在拘留期间,以保障人权,
-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适用本法”这一规定体现了刑法适用范围上的何种原则?回避制度适用的审判人员包括()
- 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规定了比过失致人死亡罪更重的法定刑,这体现了以下哪种原则?我国运用证据实事求是的指导原则,可以归纳为()。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可以适用属地原则确立我国《刑法》对案件的效力的有:()李某,是我国公民,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因李某卸下的关键零件而将大型拖拉机撞毁,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体力的重农活,因李某
- 黎某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2000年,他在法国因酒后开车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据此,法国已对他进行了刑事处罚。若根据我国刑法,此案应由法国管辖
应该追究,因为法国已对他进行了刑事处罚
不应追究,因为按我国刑法,他所犯罪的
- 某日,王某和李某共同串通抢劫路人周某的钱财(价值1万元),执行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的做法违背了下列哪项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犯罪,也未在中国贩卖过毒品。对此,但当时的法律规定的法定刑比
- 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李某稍有不从,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因李
- 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与庶民同罪
刑不上大夫,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国际列车与悬挂某国国旗的航空器和船舶性质不同,但不适用我国
- 至2001年12月仍在服刑中。对张某能否适用假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审理后,()。由于罪刑法定原则包含了有利于被告的思想,因此,主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罪刑法定
- 执行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的做法违背了下列哪项原则?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乙头部顿时鲜血直流,对甲男在我国境内犯重婚罪的处理不正确的是:()根据《刑法》第91
- 关于刑法解释,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