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守约方在因对方违约享有约定合同解除权后又自愿弃权的,不得再行主张新的约定解除权 主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等原因而消灭,保证之债赖以存在的基础消失,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自然归于消灭 徐某为军队高官,被控贪污罪、受贿罪等重大罪名,在审判开始前,徐某患病去世。此时,徐某的法律责任自然消灭
题目:下列法律责任的消灭,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解析:考查法律责任的消灭。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故意赔偿责任,但是司法机关依然需要追究其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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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国某民航飞机在乙国领空飞行时被乙国公民加西亚等四人劫持,后乙国将加西亚等四人控制,甲国提出引渡请求,但被乙国拒绝,甲、乙两国均为三个国际民航安全公约的缔约国,但两国之间并无引渡条约。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乙国无义务将加西亚等四人引渡到甲国
如果乙国不引渡,则应当在乙国对加西亚等四人进行刑事审判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国际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A正确,依《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第8条,只有在订有引渡条约的条件下才有引渡义务,否则,引渡应遵照被要求国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B正确,符合上述公约有关引渡或起诉的规定。C错误,依公约第5条的规定,罪行是针对在该国登记的航空器,或在该航空器内发生的,甲国可以依本国法进行刑事管辖。D错误,依《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规定,劫持航空器罪不属于其管辖的情形。
[多选题]在某刑事案件的侦办过程当中,为加快案件处理进度,尽快提起公诉、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检察院派专人进驻公安机关的专案组。对于这种做法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这种做法是不遵守职业纪律的行为
这种做法违背了法律职业道德
解析:法律职业人员的互相配合是要求其严格执行行业纪律,依法执业;不能超越职权干预和妨碍其他法律职业人员的正常办案。本题中检察院的行为超越了其职权范围,未遵守其职业纪律,所以选择CD项。
[多选题]下列陈述中,属于当事人主义诉讼特点的是:()
实行不告不理
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地位和权利平等
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
解析:本题考查纠问式诉讼模式的特征。"控诉和审判职能不分"是纠问式诉讼模式的特征,C不符合题意。
[多选题]被害人张某以故意伤害罪对聋哑人郑某提起自诉,市北道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该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郑某拘役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人民币2000元。下列哪些行为与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符合?
未对郑某采取强制措施
对自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对该自诉案件没有进行调解
解析:刑事自诉案件不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都不可能超过10个月。C选项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202、214条的规定。至于D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而不是必须调解,故D项符合题意。
[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对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接纳
人民法院经调取未能取得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时,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此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应在法庭上出示,并接受当事人质证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证据。ABC的说法分别不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条、第25条、第38条,D则符合第56条的规定。
[多选题]张某是甲科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只能自行决定签订10万元以下的合同,1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张某出差期间,认为某产品的市场前景很好,遂与产品的生产商乙公司签订了20万元的买卖合同。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张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张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行为,买卖合同有效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买卖合同无效
解析:《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执行机关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组成部分,而不是互相独立的两个民事主体,因此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而不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所以AB选项不正确。张某超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订立合同,相对人是善意的,合同有效,公司章程不具有对抗善意当事人的效力,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单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追加
解析:考查当事人的实体要件和诉讼要件。A项错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B项错误,被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C项错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过提起诉讼的形式加入诉讼。
[多选题]某县破获一抢劫团伙,涉嫌多次入户抢劫,该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团伙中只有主犯赵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关于该案的移送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赵某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可不同意移送
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其同级检察院
解析:A选项考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以及管辖中的就高不就低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可知,主犯赵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赵某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刑诉解释》第13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可知,根据就高不就低原则,A选项中应当将赵某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也应当一并移送至中院审理,而不是继续在县法院审理,A项表述错误。B选项考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分案起诉制度。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51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分案起诉:(一)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的;(二)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分案起诉可能妨碍案件审理的;(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分案起诉妨碍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审理的;(四)具有其他不宜分案起诉情形的。对分案起诉至同一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一并办理更为适宜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一并办理。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由不同机构分别办理的,应当相互了解案件情况,提出量刑建议时,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可知,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分案起诉,本题中抢劫团伙中的未成年人不是主犯,亦不存在其他不宜分案起诉的情形,故应当将未成年被告人和成年被告人分案起诉,B选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15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可知,本案中的移送管辖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可以作出同意移送或不同意移送的决定,选项C表述正确,应当选。中级法院不同意移送的,由请求移送的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其同级人民检察院,D选项表述亦正确。
[多选题]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解析:《高法解释》第184条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3)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故本题的AB两项均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口供是否需要排除,只能在庭审中解决,而不是在庭前会议中解决。D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出示过的证据",而是"无异议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