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幸福饭店

题目:2004年5月,甲、乙、丙经工商部门登记为合伙组织,领取了字号为"幸福饭店"的营业执照,为经营需要,甲向丁借款三万元,借后不久丁即要求返还,应以()为被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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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有关监护人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只有公民才能担任监护人


  • [单选题]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 30日


  • [单选题]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不包括()。
  • 以个人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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