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 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题目: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丙的损害是由甲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故甲应当对丙承担赔偿责任,选项A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第1款,商场地板湿滑,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丙的损害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丙进商场是购买商品还是借用厕所不影响商场赔偿责任的承担,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乙在本案中钱包被偷,急迫小偷是正当行为,没有过错,对丙的损害无须承担责任,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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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C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权表示异议。请回答:
  • 若丙一并对A市支行也提起诉讼,则关于其诉讼地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可以将某城市银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A市支行和甲企业只能分别作为被告

    只能由某城市银行和甲企业分别作为被告

  • 解析:1.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民诉解释》第82条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因此,A、B项应选。 2.考查被告诉讼地位的确立。《民诉解释》第52条第6项规定,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享有独立诉讼权利能力的其他组织。因此,A市支行可以单独参加诉讼,而不是由其所属的城市银行应诉。故B、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66条的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因此C项错误,A项正确。

  • [多选题]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

    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 解析: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是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消除犯罪引起的社会混乱,保持社会秩序稳定并使社会在有序中发展,是国家及一般社会成员所追求的刑事程序的基本价值。对刑事诉讼秩序价值的追求,意味着对抑制犯罪行为、保持社会的和平与稳定的期望。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还表现为对社会及其成员的安全的追求。这不仅需要控制社会暴力冲突,还需要防止政府及其官员滥用权力而使社会成员没有安全保障。所以,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因此,ABC正确。刑事诉讼的秩序、公正、效益诸项价值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不可偏废。如果不适当地追求高效率处罚,而忽视程序的有序性和公正性,结果会因造成大量冤狱或处罚不公而积怨甚多,导致更深刻的社会矛盾和更多新的犯罪,为此又要投入大量资源,非但损害了秩序和公正,而且也没有真正实现效益。反之,同样会造成恶果。因此,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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