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题目:甲地级市国税局认定乙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于2009年2月1日通知乙公司的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了税款,还依法对其罚款3万元。乙公司对此不服,2009年3月15日向甲市人民政府书面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直到4月10日也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乙公司认为甲市人民政府有袒护地级市国税局的可能,于是在4月15日直接向甲地级市国税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为()。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本案中乙公司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时间是2009年2月1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是2009年3月15日,并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且申请是以书面方式提出,所以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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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说法错误的是()。
  • 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先缴纳所欠税款,再支付企业职工:工资

  •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算顺序如下: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 [多选题]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王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直接诉讼。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代表诉讼中,并没有要求股东的持股比例。所以选项A错误。股东代位诉讼的,股东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以侵害公司利益的人为被告,所得利益归于公司。所以选项D错误。

  • [多选题]张某为甲市地税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09年3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2009年至2011年两年间少缴营业税230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10万元。侦查机关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 解析:1.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本案中少缴营业税230万元,远超过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认定标准,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如果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纳税人财物,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以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2.本题考核拘留及侦查措施。询问应当个别进行。所以选项B错误。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以选项C错误。3.本题考核其他辩护人的权利。选项C、D属于辩护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选项E须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4.本题考核逃税罪。逃税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所以选项B错误。所以选项C抬高了起刑数额,选项D缺少条件。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就构成逃税罪。所以选项E错误。

  • [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 5日

  •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的能力表述中,正确的有()。
  • 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营业执照签发,终于注销登记

    公司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公司的行为能力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现

    公司将其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记载于公司章程,登记于公司营业执照

  • 解析: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 [单选题]下列人民法院的做法不违反两审终审制度的是()。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

  • 解析:两审终审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当事人不能上诉;二是人民法院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当事人不能上诉。所以,本题应当选C。

  • [单选题]田某欲将自己的智能手机赠与高某,并在与高某签订赠与合同时将智能手机交付于高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田某不可以撤销对高某的赠与并请求高某返还财产的情形是()。
  • 田某、高某关系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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