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提请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决定聘任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题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解析:选项DE属于董事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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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理论,下列有关地役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定
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的特征。地役权的享有不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所以选项A错误。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C错误。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所以选项D错误。
[多选题]卓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销售孕婴系列乳品。为了扩大规模,2008年2月1日,卓力公司向恒达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2008年9月,由于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卓力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向恒大公司的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达公司催收两次无果。2010年3月6日,恒达公司以卓力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卓力公司破产。
解析:1.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及其撤回、受理。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所以选项A错误。申请人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请求撤回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对于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对于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不适用这个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企业破产法》仅规定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但是没有限定必须由债权人的全体董事共同提出。一般情况下,应该是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所以选项E错误。2.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所以选项C错误。《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恒达公司是债权人,卓力公司是债务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不能让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恒达公司清偿债务,否则就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所以选项E错误。3.本题考核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决定更换管理人。所以选项C错误。4.本题考核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而非向法院)申报债权。所以选项B错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所以选项D错误。
[多选题]甲地级市国税局认定乙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于2009年2月1日通知乙公司的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了税款,还依法对其罚款3万元。乙公司对此不服,2009年3月15日向甲市人民政府书面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直到4月10日也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乙公司认为甲市人民政府有袒护地级市国税局的可能,于是在4月15日直接向甲地级市国税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
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
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已被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单选题]下列关于所有权的取得说法错误的是()。
受遗赠而取得所有权,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
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取孳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动产的善意取得、没收等方式。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因继承而取得所有权,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受遗赠而取得所有权,属于依单方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孳息所有一般权归原物所有人,但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分离的,应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多选题]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
检察机关
解析:本题考核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是(1)刑事案件中,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4)人民检察院。注意:活着的人有法定代理人的问题;死人才有近亲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