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题目: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
解析:【考点】剥夺政治权利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故答案是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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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解析:【考点】党的十八大报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单选题]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同一的事实和理由
解析:【考点】行政复议的处理《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单选题]刑事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是()
B、犯罪地公安机关
解析:【考点】刑事案件的管辖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犯罪行为发生地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为辅。故答案为B。
[单选题]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
公平正义
解析:【考点】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我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根本目标和价值追求,体现了我党对法治和公平正义关系的规律性认识,对法治建设的方向的清醒把握和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自觉。
[单选题]泰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职工甲退休后,与其友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甲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丁的情况下,直接持丁的身份证等证件,将丁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公司股东应是甲
解析:【考点】公司的设立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九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只有在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有合意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变动和名义变动的情况,而本题中给出的信息是“甲是在其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登记为公司股东,因此,公司的股东仍为甲。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据此可知,公司中的股东以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再单独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针对本题,首先,丁不是公司的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次,即便丁是公司的股东,也不以个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单选题]按()分,行政程序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程序与具体行政行为程序。
行政行为类型
解析:【考点】行政行为的类型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程序与具体行政行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