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从历史的角度看,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原因在于维护资产阶级的剥削利益
题目: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解析:考查宪法的基本内容和产生原因。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原因在反封建专制的过程中,为确认所取得的权利而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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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从法理学的角度看,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解析: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社会事件与人的意志有关,而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单选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社会与国家开始分离,与国家相对独立的社会不断成长发育,而社会建设滞后于社会发展,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需要把法治社会建设提上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推进。关于措施,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解析:D项属于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内容。
[单选题]关于各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的选举,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实行区域自治人口特少的自治县,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1/2
解析:《选举法》第18条第1款规定,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选项A正确。《选举法》第20条规定,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故选项B正确。《选举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数30%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故选项C正确。选项D也是《选举法》第18条第3款的内容,只是在关键之处,出题人稍微做了一些变动。对于人口特少的自治县,多于1/2是常态,只有经过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才能少于1/2,而选项中却将少于1/2变为了常态,故选项D错误。
[单选题]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务员,但因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王某不服取消录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解析:A选项错误。《公务员法》第32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因此,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由《公务员法》统一规定,而不是由县财政局确定。B选项不符合《公务员法》第83条中规定的应当予以辞退的任何一项法定情形。该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故而取消录用不属于辞退,B项错误。关于C选项,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务员,已经取得公务员身份,但由于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录用,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因此,C项正确,当选。关于D选项,取消录用的前提是符合录用条件并已经录用--取得了公务员身份后的"丧失",而不予录用是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资格的"门槛",一直没有被录用,从未取得公务员身份,两者具有"质"的差别。因此,D项错误。
[单选题]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请回答下题。
关于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有效
解析:《合作协议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又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有效的,A正确,B、C错误。《合作协议一》是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而《合作协议二》是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由于合同当事人不同,因此《合作协议一》不能被《合作协议二》取代,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