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科健公司2014年利润总额相比2013年出现大幅下降,接近盈亏临界点。2014年12月31日科健公司取得丰达公司100%的股权;东悦公司是科健公司于2014年1月以现金出资设立的子公司,2014年下半年起,东悦公司开展若干钢铁产品品种的期货交易。注册会计师陈军针对科健公司2014年度审计业务,制定了集团审计相关的总体审计策略,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沿用审计科健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确定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方法,将科健公司2014年度的合并利润总额作为初步确定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基准。
(2)考虑到丰达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在集团中所占比例超过30%,将丰达公司确定为集团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该组成部分重要性设定为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相等的金额。
(3)考虑到东悦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在集团中所占比例小于10%,将东悦公司确定为集团审计的非重要组成部分,由集团项目组在集团层面实施分析程序。
要求:
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判断注册会计师陈军编制的总体审计策略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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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公司(系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该项目主要是住宅楼的开发,开发过程中发生下列事项:
(1)由于逾期开发,向相关部门缴纳土地闲置费200万元。
(2)为进行该项目开发,甲公司向银行借入款项1000万元,至项目完工时发生利息100万元,公司将利息计入开发成本核算。
(3)截至2015年6月1日,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建筑面积的70%已对外销售,剩余的建筑面积均已经出租,税务机关要求甲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4)项目竣工前,甲公司从应付施工企业工程款中预留部分资金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了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没有向甲公司开具发票。
要求:
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希望注册会计师王某就上述业务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影响提出分析意见。
[单选题]乙公司因甲公司延期交货而与甲公司发生争议,于2015年12月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延迟交货所造成的损失130万元。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对此诉讼进行审理。据甲公司法律顾问分析,甲公司很可能败诉,且赔偿金额很可能为120万元,另外还须承担诉讼费5万元。据查,甲公司向乙公司延期交货是由于丙公司违约造成的。经与丙公司交涉,基本确定可从丙公司获得赔偿108万元。关于上述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诉讼费应计入管理费用
解析:甲公司基本确定可从丙公司获得的赔偿款项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选项A错误;预计赔偿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诉讼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选项C错误;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120+5=125(万元),选项D错误。
[单选题]在审计财务报表时,公司治理层要求注册会计师报告某一高级管理人员越权审批的经费开支,可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正常的控制测试之外,专门针对该高级管理人员审批的经费开支单据进行全面的权限控制检查,注册会计师应当( )。
同意实施该程序,但应将该事项载入业务约定书中
解析:从题目情形来看,审计客户治理层是在正常的审计业务之外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一项特定的审计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不需要拒绝接受业务约定,而是应当同意实施该程序,但应将该事项载入业务约定书中。
[单选题]破产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1年内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被查出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并对全体债权人追加分配。该期限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
2年内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程序终结后遗留问题的处理。根据规定,破产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1年内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的2年期限内被查出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
[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要求,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应当定期披露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则只需要每年定期披露年度报告
解析:法律规定,公开转让与定向发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都应当定期披露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则只需要每年定期披露年度报告。
[多选题]甲系A公司业务员,负责A公司与B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年2月,甲离职,但A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B公司。2014年3月3日,甲仍以A公司业务员名义到B公司购货,并向B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A公司、金额为30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款人名称。之后,甲提走货物。后查明,支票上所盖A公司公章及其财务负责人名章均系甲伪造。B公司于2月20日与公益机构C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30万元用于救灾。3月4日,B公司将该支票交付C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3月5日,C基金会为向D公司支付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6日,D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公司向D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3月10日,E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F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3月11日,F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的A公司及其财务负责人的签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F大学先后向E、D公司追索,均遭拒绝。后F大学向C基金会追索,C基金会向F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B公司和A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D公司是否有权拒绝F大学的追索请求?并说明理由。(2)C基金会向F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是否有权向B公司追索?是否有权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并分别说明理由。(3)C基金会是否有权向A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4)C基金会是否有权向甲追索?并说明理由。
[单选题]对于产品质量差异较小的软饮料行业而言,最重要的企业资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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