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乡干部的行为侵犯了张三的人身自由 乡干部的行为侵犯了张三的住宅权 张三可以对此行为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
题目:张村村民张三拖欠税费,乡政府干部在夜里破门而入强行将其带到乡政府礼堂教育了一夜,随后还通知村委会看管张三,如果不交税费就不能让张三随意离开村子。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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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某村周某一家四口,分别是妻子张某、儿子周甲和女儿周乙(两人均已成年)。其中妻子张某、儿子周甲和女儿周乙分别在外打工、经商和求学。在人大代表选举那天,除女儿周乙寄回书面委托书外都口头委托周某参加投票,周某在向选举委员会里的刘某打了声招呼,仅口头说了一句"我代全家四人投票",掏出口袋里的委托书,再无后话,刘某说了声"嗯",于是周某便代表全家投了四张选票支持候选人孙某,另外自己又加投一张选票支持郑某。对于周某的投票,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哪些?()
张某的选票不符合法定程序
周乙的选票符合法定条件
解析:考查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0条的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可见,选举委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委托人是在选举期间外出的选民:(2)委托人是其他选民,同时该受托人接受委托不超过3人;(3)委托方式:书面;(4)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本题应选AB项。
[单选题]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解析:公益诉讼,是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的诉讼。《民诉解释》第285条第1款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故选项A正确。《民诉解释》第290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由此可知,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享有撤诉权,选项B中"原告没有撤诉权"的说法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一般诉讼案件原告在法院宣判前都享有撤诉权,而公益诉讼案件原告只在法庭辩论终结前享有撤诉权。《民事诉讼法》第289条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由此可知,对于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之间可以和解,法院也可以调解,选项C说法错误。需要注意的是,公益诉讼案件在和解或调解后有公告期,这不同于一般诉讼案件。《民诉解释》第28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由此可知,公益诉讼案件的提起不影响私益诉讼案件的提起,只要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故选项D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