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企业合并后新设立的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题目: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下列表述()不正确。

解析:选项B中如果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不征收契税,否则就要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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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位于北京市的某生产企业,2014年企业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销售收入是9282万元。经聘请的税务师审核,发现有关涉税问题如下:(1)企业拥有房产原值1000万元,其中1月1日将临街原值100万元的房屋出租两年,取得月租金是6万元,3月31日把剩余900万元房产中的原值500万元的房产投资,当年按照协议固定取得60万元的利润,不承担风险,企业未计算缴纳相关房产税,其他税费核算准确。(2)销售一幢90年代建造的仓库,售价50万元,房屋原值15万元,现在修建同样的仓库需60万元,该仓库现为四成新,转让时缴纳相关税费2.75万元,缴纳了土地增值税6.98万元。(3)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45万元,广告费1200万元,全都作了扣除;经查上年仍有未扣除完的广告费140万元。(4)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96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9.2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实际发生福利费支出148.8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4万元。(5)“营业外支出”账户中还列支缴纳的违反《环保法》的罚款5万元,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6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8万元,全都如实作了扣除。另外,10月税务机关查处发现2012年有偷税行为,被处10.2万元的罚款,也通过“营业外支出”作了扣除。(当地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后的余值计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解析:1.以房产对外投资,取得固定收入的也是按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6×12+60)×12%=15.84(万元);从价计征的房产税=(1000-100-500)×(1-30%)×1.2%+500×(1-30%)×1.2%×3÷12=4.41(万元)。合计应纳的房产税=15.84+4.41=20.25(万元)2.准许扣除的项目=60×40%+2.75=26.75(万元),增值额=50-26.75=23.25(万元);增值率=23.25/26.75×100%=86.92%,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3.25×40%-26.75×5%=7.96(万元),已纳6.98万元,应补缴7.96-6.98=0.98(万元)。3.缴纳的违反环保法的罚款5万元不得扣除,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6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8万元不得扣除;偷税的罚款10.2万元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营业外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8+10.2=23.2(万元)4.房屋转让收入不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提基数。广告费扣除限额=(9282+6×12+60)×15%=1412.1(万元),实际发生1200万元,准予全额扣除,同时上年超限额广告费可结转扣除140万元。广告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4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9282+6×12+60)×5‰=47.07(万元),45×60%=27(万元),准予扣除27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27=18(万元)合计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140-18=122(万元)5.工会经费扣除限额=960×2%=19.2(万元),实际发生19.2万元,准予扣除19.2万元;教育经费扣除限额=960×2.5%=24(万元),实际发生24万元,准予扣除24万元;所以工资和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可以据实扣除。福利费扣除限额=960×14%=134.4(万元),实际发生148.8万元,准予扣除134.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34.4=14.4(万元)6.应纳税所得税额=(200-20.25-0.98+23.2-122+14.4)×25%=23.59(万元)

  • [单选题]下列不符合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的是()。
  • 纳税人股权转让完毕在缴纳完个人所得税以后,双方自愿解除原转让股权合同的,准予退回转让环节的个人所得税

  • 解析: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方式主要有三种:本人直接申报纳税、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纳税、邮寄方式;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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