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拘传犯罪嫌疑人须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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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下列哪些人不得作为其辩护人?()
  • C、被害人李某的债务人方某,现为律师

    D、王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近亲属”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限定,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根据上述规定,王某的哥哥虽属于不许担任辩护人的现职人员,但由于是王某的近亲属,因而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A不选。王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不属于禁止担任辩护人的人员之列,也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B亦不选。方某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之人,不能担任辩护人;王某的叔叔属于外国人且不是王某的近亲属,也不能担任辩护人。因此,C、D皆当选。

  • [单选题]在本案中,如果王某未委托辩护人而赵某委托了辩护人,则人民法院()
  • D、应当为王某指定辩护人

  • 解析:根据本案情节,王某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 [单选题]下列对象中,不适用监视居住的是()。
  • B、不够刑事处罚的


  • [多选题]经过侦查,A市公安局发现吴某有涉嫌抢劫的重大嫌疑,准备对其先行拘留再提请逮捕,执行中发现吴某已经听到风声逃跑了,则A市公安局()。
  • 可以在自己的管辖区域内直接发布《通缉令》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必要时,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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