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体力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的关键零件而将大型拖拉机撞毁,并撞死一位行人,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请回答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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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甲某于1997年1月到1998年1月,连续实施十余次入户抢劫犯罪行为。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对甲应适用新刑法的规定


  • [单选题]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
  • 一个单行刑法和六个修正案


  • [单选题]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规定了比过失致人死亡罪更重的法定刑,这体现了以下哪种原则?
  • 罪刑相适应原则


  • [单选题]陈某,男,1981年7月生,于1997年6月20日(当时其未满16周岁)盗窃他人财物9万余元,一审法院于1997年9月4日开庭审判,根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认定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二审于1997年10月13日进行(此时新《刑法》已生效),新《刑法》规定不满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问新《刑法》此项规定对陈某案是否具溯及力?
  • 具有溯及力,因上诉期间判决书还不具有终审效力,且新《刑法》规定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对此案来说是轻法


  • [单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在现代刑法立法过程中,既要注意对犯罪的惩处,又要注意对自由的保护

  • 解析:本题考查对刑法任务和刑法机能的理解。刑法理论认为,刑法的任务是保护法益。惩罚犯罪是手段,保护法益是目的,惩罚犯罪是为了保护法益,惩罚犯罪与保护法益不是相互矛盾的。现代刑法立法,既要注意惩罚犯罪,又要注意自由保护,即要兼顾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

  • [多选题]吉姆为英国公民,因为多次组织从泰国向英国贩卖毒品,被英国有关当局通缉。吉姆于2011年5月到中国旅游。英国方面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通报中国警方,请求中国警方将吉姆逮捕。经查吉姆从未向中国贩卖过毒品,也未在中国贩卖过毒品。对此,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
  • 我国可以对吉姆实行逮捕

    我国法院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吉姆进行判决

  •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对普遍管辖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9条的规定,对于国际犯罪中国在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这里涉及对象是国际犯罪,比较常见的有海盗(在公海上的抢劫)、劫持民航和毒品犯罪。除此以外,就是恐怖犯罪。按照第9条的规定、遵照国际法的要求,在我国领土上一旦发现了此类犯罪分子,应立即加以逮捕,要么引渡,要么起诉。其根据就是普遍管辖原则。我们加入了有关公约,对他们应行使或引渡或起诉的规则,我国法院对这类案件进行审判时,适用我国的《刑法》规定。

  • [多选题]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体力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的关键零件而将大型拖拉机撞毁,并撞死一位行人,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请回答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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