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E
有权要求华新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飞达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可以在6个月的保证期间内直接向飞达公司主张保证责任
题目:雨润公司和华新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规定由雨润公司向华新公司供应货物,华新公司应在货到后3天内付款,飞达公司作为华新公司按期付款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双方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雨润公司按合同规定交付了货物之后,华新公司拒绝付款。此时,雨润公司()。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责任的承担。因为雨润公司与飞达公司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所以保证期间为6个月。雨润公司应在6个月内要求飞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A错误。因为飞达公司是连带保证人,所以飞达公司承担的责任不是补充性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可以要求债权人支付货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飞达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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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民法理论,下列有关债的表述正确的是()。
债的客体表现为给付
解析:本题考核债。债的发生原因包括合同、缔约上的过失、单独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所以选项A错误。处分(而非占有)属于物权和债权共同具有的权能。所以选项B错误。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是对多数人之债依相互间形成的关系及权利义务的承担所作的划分。所以选项D错误。
[单选题]如花公司欠华菲公司2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顺泽公司欠如花公司30万元已到期,如花公司一直未向顺泽公司要求清偿。对如花公司的这一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华菲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顺泽公司向自己清偿债务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保全中的代位权。华菲公司胜诉后,胜诉费用由顺泽公司承担,从现实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所以选项B错误。华菲公司只能要求顺泽公司向自己偿还20万,而非30万。所以选项C错误。代位权的行使受两个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没有关于1年期限限制的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买卖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的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所以选项C错误。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解除合同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所以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