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党的领导

题目: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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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下列有关宋代刑罚的说法正确的有:
  • 凌迟始于五代的西辽

    至南宋,凌迟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 解析:关于宋代刑罚的变化,首先要记住"折杖法"。"太祖受禅,始定折杖之制",即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成臀杖和脊杖。刺配作为宋代的配役刑,刺是刺字,是古代黥刑的复活,劓是割鼻子;刺配对后世的刑罚制度影响极坏,是刑罚制度上的一次倒退,在宋代和后世都曾遭到非议。

  • [多选题]我国船只"和谐号"与美国"华盛顿号"轮船在甲国领海发生碰撞。"和谐号"返回中国后,"华盛顿号"轮船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和谐号"轮船所属的船舶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庭审过程中,双方依照甲国的法律提出请求或者进行抗辩。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应该适用甲国法律

    法院依职权查明甲国法律

  • 解析:根据《海商法》第273条的规定,不同国籍的船舶在甲国领海碰撞,应适用甲国法,因此A选项正确。问题在于甲国法如何查明。根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10条规定,应由法院查明,除非当事人选择外国法,则由当事人证明。第3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本案中双方均援引甲国法的行为不能视为明示选择,故应选择C项。

  • [多选题]关于妨害司法罪的正确说法是:
  • F教唆H毁灭F涉嫌犯罪的证据,F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

    甲男与乙女网聊约会时将其强奸,在起诉阶段,丙以5万元收买乙女改称"愿意",并形成书面材料递送检察机关起诉部门,起诉部门审查后发现了事实真相。丙构成妨害作证罪

  • 解析:B妨害作证罪正犯,D帮助毁灭证据罪。

  • [多选题]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以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

  • [多选题]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 (1)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对王某提出申请的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3)某市公安局在王某提起诉讼后,虽依法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但一直不参加法院通知的任何活动。法院应如何对待该局提供的证据? (4)在诉讼过程中,某市公安局向王某签发了出境卡,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理由是什么?

  • [多选题]关于债的履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第三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不履行任何债务时,债权人均有权向法院主张实际履行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并且双方对抵充顺序无特别约定,应当优先抵充对债务人提供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多的债务

  •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65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B选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债务: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执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债务;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债务,不能要求实际履行,C选项错误。《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CD。

  • [单选题]甲煤厂与乙火电厂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规定该年6月1日甲方向乙方交付煤炭1000吨,乙方于7月1日之前将购煤款200万元划拨到甲方账上,并由丙科技开发公司提供保证。乙方收到煤炭后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和甲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甲方提出反诉,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货款。结合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第三人

  • 解析:考查连带保证中当事人的确定。无论丙公司的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25~126条的规定,在债权人只起诉债务人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依职权强行追加保证人参加诉讼。所以AC选项错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27条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此时若债务人败诉,则保证人很可能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许可其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B选项正确。

  • [单选题]王某被姜某打伤致残,在开庭审判前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对于该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

  • 解析:首先,根据《刑诉解释》第152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可知,被害人王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法院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所以选项B正确。其次,根据《刑诉解释》第152条第2款的规定:"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可知,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保全申请均有管辖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且该申请合理的,该法院应当受理,而不应移送财产所在地法院。选项D于法无据,不当选。最后,根据《刑诉解释》第152条第3款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五条的有关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除外。"以及《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可知,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保全申请,法院正确的做法是裁定驳回申请或者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而不是不予受理,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言外之意并非所有财产保全都需要提供担保,所以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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