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题目: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判断下列关于委托辩护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所以A选项当选,因为”第一次讯问后“中的”后“字没有去掉,这是原刑诉法的规定,也是在刑诉修改一读稿和二读稿中的规定。B选项当选,因为只有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的限制于律师,而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可以委托律师和非律师辩护人。该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故C选项当选,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是原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新法抵触而不再具有效力。该条第2款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该条第4款规定,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故D选项当选,因为公检法和律师对告知的时间要求是不一样的。【陷阱分析】修改中细微的改动是小心。如A项C项。法条掌握要精准,注意相似易混淆处,如BD项。本题虽标为简单,是因为他只考查了一个法条,不具有综合性,但从考查的细致度上来说,其是有一定的难度,稍不留心,就会掉入陷阱,或者是刚脱离虎口却又掉入狼群。四个选项,哪一个不留神,就会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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