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应征收增值税
题目: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解析:选项A,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选项B,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和销售缴纳增值税;选项C,经营单位购入执罚部门查处并拍卖的商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选项D,自2013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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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加油站通过加油机加注成品油,允许在当月成品油销售数量中扣除的有()。
A、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加油站自有车辆自用油
B、外单位购买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库存放的代储油(代储协议报税务机关备案)
D、加油站本身倒库油
E、加油站检测用油(回灌油)
解析:加油站通过加油机加注成品油属于以下情形的,允许在当月成品油销售数量中扣除:(1)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加油站自有车辆自用油;(2)外单位购买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库存放的代储油(代储协议报税务机关备案);(3)加油站本身倒库油;(4)加油站检测用油(回罐油)。【该题针对“特定企业增值税政策(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单选题]在进入客户编码、商品编码设置时发现无法进行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通常是因为()。
B、本窗口未处于编辑状态。
[单选题]进入开票系统时出现()提示,表示该金税卡已损坏。
E、ABCD均是
[单选题]企业在使用开票系统过程中,如果金税卡损坏了,金税卡内未用完的发票应()。
将未用完的发票代码和号码到税务机关做手工退票,更换金税卡后再将此部份发票购回
[单选题]企业抄完税后,尚未去税务机关报税(抄税期内)()。
C、可以开票,对IC卡上的税额没有影响
[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4年10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0万元,适用税率17%,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8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900万元,适用税率17%;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300万元;当月购进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共用的自来水支付价款12万元、进项税额0.72万元,购进共用的电力支付不含税价款10万元,进项税额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当月购进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抵扣。2014年10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万元。
151.32
解析:当月购进自来水、电力不予抵扣的进项税=(0.72+10×17%)×800÷(800+1800)=0.74(万元)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800×17%-900x17%-(0.72+10×17%-0.74)=151.32(万元)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营改增范围的有()。
邮政业
水路运输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解析:建筑业不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单选题]某生产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1.销售一批货物给某商场,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同时取得货物包装物押金10万元(单独记账)、优质服务费7.02万元;2.本月企业初次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款为2万元,税金为0.34万元,且当月支付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技术维护费0.5万元,取得了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3.折扣销售甲产品给A商场,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80万元、折扣额8万元;另外,销售给A商场乙产品240件,乙产品不含税售价每件3840元;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丙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单价为6600元,另支付给顾客每件旧产品收购款600元;5.售给本企业职工外观损伤的乙产品2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2000元;6.将价值33万元(不含税)的丙产品投资于B企业,另无偿赠送给B企业价值7万元(不含税)的丙产品;7.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输费20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基建工程领用外购材料20%;8.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一批材料,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6万元;从另一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一批手套作劳保用品,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000元;9.本月外购一批小家电发给员工每人一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7万元;又向某孤儿院赠送童装一批,购进成本1万元,未取得专用发票,零售价3.51万元;10.进口一套生产设备,关税完税价格15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20%。以上相关发票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为()万元。
27.91
解析:(1)进口环节应纳税金合计:进口环节应纳关税=15×20%=3(万元)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5+3)×17%=3.06(万元)进口环节应纳税金合计=3+3.06=6.06(万元)(2)销项税额=[100+7.02÷(1+17%)]×17%+(80-8)×17%+240×3840×17%÷10000+100×6600×17%÷10000+20×2000×17%÷10000+(33+7)×17%+3.51÷(1+17%)×17%=65.14(万元)(3)进项税额=(34+20×11%)×80%+0.2+15×(1+20%)×17%=32.22(万元)(4)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应纳增值税=65.14-32.22-(2+0.34+0.5)=30.08(万元)(5)业务3的销项税=(80-8)×17%+240×3840×17%÷10000=27.91(万元)(6)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外购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额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