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一般情况下,某小额贷款公司保管的两块名表应交由法院保管 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质权 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
题目: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时质押给该公司的两块名表。法院批准了该申请,并在没有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15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因此,选项B与C是错误的,而选项D是正确的。根据《民诉解释》第154条第2款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用乙公司名下的某仓库为期1年。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既不撤出货物又不与乙公司续约。乙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甲公司继续占用自己的货仓并赔偿之前的占用给乙公司带来的损失。问题:
有关该案件的诉讼标的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本案诉讼标的是乙公司向法院提出禁止甲公司继续占用自己货仓并提出的赔偿损失的请求
本案诉讼标的是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已经到期的事实
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解析:1.考查诉的类型。按照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的不同,可以把诉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诉的种类中没有禁止之诉,因而C项不正确。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停止侵权并给予赔偿应属于给付之诉,答案为ABC。
2.考查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A、B选项是本案中乙公司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所主张的事实,并非诉讼标的;而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虽然曾经存在租赁关系,但是该租赁关系已经因为合同到期并且双方实际履行而终止,甲公司继续占用乙公司的仓库的行为事实上是一个侵权行为。因而本案的诉讼标的是甲、乙公司之间因甲公司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故错误的说法为A、B、C。
[多选题]简易交付属于观念交付的方式之一。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甲的耕牛借与乙使用,借用期间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耕牛的风险责任由乙承担
甲的手表丢失被乙拾得,甲得知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享有手表所有权
甲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使用,在乙使用期间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房屋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解析:本题A选项中因乙已经占有了该耕牛,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耕牛的所有权已转移给乙,风险转移给乙。本题B选项因乙已依法占有该手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手表的所有权归乙享有。本题C选项因涉及先盗后卖问题。依据简易交付取得所有权必须依法占有的法律规定,乙不能因此取得盗赃物的所有权,否则可能逃避刑事责任。D选项涉及不动产问题。不动产也存在简易交付的问题,但该简易交付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租赁合同关系终止。买卖合同签订后的房屋维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无法律依据,除非该处房屋存在瑕疵。瑕疵担保责任由出卖人承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多选题]根据宪法,国家主席享有的职权包括:
任免审计长
发布特赦令
发布动员令
进行国事活动,接待外国使节
解析:《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因此选项中正确的是ABCD。
[单选题]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对裁定不服进行上诉,二审法院应当在30日内审结,并不得延长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在10日内送达判决书,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当事人应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后30日内起诉,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第2款,C项正确。
[单选题]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市民法。其渊源不包括:()
皇帝敕令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罗马共和国前期罗马市民法。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一个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市民法。其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其渊源包括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如《十二表法》)、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单选题]蔡某很想让副市长张某在自己申请的项目上签字同意,就私下找到副市长张某的妻子李某,送上5万元钱,并说明了自己的意思。李某接下钱以后,劝张某在蔡某的项目上签字同意,但并没有告诉张某蔡某送钱的事,张某按照程序签字同意了蔡某的项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不构成犯罪,李某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解析:张某不知道蔡某送钱的事实,因此没有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故意,张某和李某不可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根据《刑法》第388条之一的规定,李某构成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