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王某不构成犯罪
题目:王某经营出租建筑用吊篮业务,但是其未按照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对工人进行有效培训,在工人不具有安装和操作吊篮资质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导致吊篮在运行过程中因安装不善而从10层高楼处坠落,致使两名正在吊篮上进行施工的工人当场死亡。对此,如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解析:我国《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王某的行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未对工人进行有效培训,导致在生产、作业中发生两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ABD项的说法均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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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王某在和朋友聚会并饮酒后,不顾朋友劝阻,独自驾车回家。在回家的途中,将正常行走的路人甲撞成重伤,为逃避法律追究,王某看四周无人遂驾车逃逸,致甲死亡。对王某的行为如何评价?()
交通肇事罪
[单选题]甲某见村外新驾设的电力线路不带电,认为不会有危险,就爬上电线杆,割下100余米,价值3000余元。经查,该部分线路已架设完毕并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打算下个月通电。在审查中,甲某还交代,曾经在2002年5月盗割过一段国防通信线路,当时造成该线路通信中断3小时。2002年8月曾经盗割过一段铁路专用电话线路,造成铁路调度工作中断,差点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甲某的行为构成:()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
[单选题]以下犯罪行为的主体哪一种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单选题]李某和邓某在一年内共盗割20公里长的公用通信电缆,变卖后得款16000余元。由于二人的盗割行为,导致某通信干线中断十余次。李某和邓某的行为属于()
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想象竞合
解析:本题考查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想象竞合问题。参见《刑法》第124条第1款。
[多选题]甲系某发电厂工人,一日晚当其值夜班时,发现一机组出现故障,有引发火灾的危险。但因对厂领导不满,为进行报复甲不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最终导致火灾,造成近100万元的损失。问:甲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甲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甲的行为构成放火罪
解析:本题考查不作为放火罪的具体适用。甲的行为完全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放火罪定罪处罚。具体理由如下:(1)甲的行为导致电厂直接经济损失近100万元,危害了重大公共财产的安全。(2)甲作为值班人员在发现机器出现故障有可能引起火灾的情况下,未履行自己应尽也可能尽之职责,最终导致了火灾。其行为表现为不作为,且与火灾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3)甲作为正常上班的工人应当符合犯罪主体的条件。(4)甲在发现机器出现故障有可能引发火灾的情况下,为报复厂领导,而故意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放火之故意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