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A、太武帝

题目:北魏太武帝时期,张三因与邻居李四常年积怨过深,在一次争吵中将李四杀死,结果被判处死刑。对张三的死刑执行,应当交由下列何人来批准?

解析: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的法律经历了很大的发展变化,其中,在北魏时期确立的死刑复奏制度就是变化之一。这一制度是在北魏太武帝时期确立的,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它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所以,当这一时期出现死刑执行时,要报皇帝批准,所以本题应当选A。B项中的御史大夫是秦汉时期的法律监督者,而不是死刑批准者。C项中的大理寺卿是北齐时正式设立的大理寺的正职长官,主要掌管的是审判职能,所以也不应当入选。D项中的刑部尚书在北魏太武帝时期还未出现,所以也不应当入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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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与大陆法系相比,下面属于英美法的基本特点的有()。
  • C、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

  • 解析:英美法系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第二,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第三,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第四,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第五,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因此,只有C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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