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甲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 :ABCD
本案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侦查机关决定对其监视居住,如果其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如果决定甲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甲监视居住的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在侦查阶段,甲可以聘请他正在考司法考试的朋友为其辩护人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290条第1款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所以A选项错误。该法第73条第1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本案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三类案件,所以不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所以B选项错误。该法第73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C选项是在住处监视居住,所以错误。该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该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D项在侦查阶段,委托非律师辩护人为其辩护人,所以错误。【陷阱分析】本题是考查对法条的准确记忆。
[单选题]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个别地区遇到特大重大疑难案件时,常常在侦查或者起诉阶段即要求人民法院派员介入,名曰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这种做法从法律上看
正确答案 :C
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的原则
[单选题]有关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 :B
人民检察院可以对逮捕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批准、决定和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
[多选题]下列情况,哪些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正确答案 :ACD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被告人死亡的
原来颁布的刑事法律认为是犯罪,而现行法律认为不是犯罪的
[单选题]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正确的做法是()。
正确答案 :C
侦查人员丙,询问17岁的证人许某时,通知其父到场
[多选题]下列哪些案件依法不应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 :ABCD
张某强奸案
审判时15岁的金某故意杀人案
王某间谍案
当事人谢某提出申请,且有证据证明确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解析:本题考查审判公开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多选题]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C
张某侵占案,被害人李某没有起诉
被告人李某贪污受贿数额巨大,在被抓获前畏罪自杀身亡
解析:本题考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
[单选题]下列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的有:()
正确答案 :B
法官高某在审理张某抢劫案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的合称,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被告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应以口头方式向法庭提出,调查证据以口头辩论、质证、辨认方式进行。A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直接原则;C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集中审理原则;D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言词原则。
[单选题]乌日,男,蒙古族,56岁,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某研究所所长。2005年,乌日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非法倒卖给境外组织,情节较轻。
正确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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