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张某是某地区的公务员,冒用表哥李某的名义出资并将其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但是张某并没有及时缴付出资,后公司负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对此,下列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正确答案 :AD
A、张某应该承担冒名登记行为产生的相应责任
D、张某应该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冒名出资的问题。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张某因为公务员的身份限制,冒用表哥李某的名义出资,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单选题]根据规定,下列有关上市公司的信息中,属于应当公告的重大事件是()
正确答案 :D
D、股东大会决议被撤销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事件。根据规定,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属于临时报告中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所以B选项错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生变化属于重大事件,所以A选项错误。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所以C选项错误。股东大会决议被撤销属于重大事件,所以D选项正确。
[单选题]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期限是()
正确答案 :C
C、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
解析:本题考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期限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单选题]A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10人,其中张某和田某为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派出的董事。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股东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下列有关A公司董事会对此交易进行表决程序的情况中,可以通过该事项的是()。
正确答案 :D
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剩余董事7人出席,5人通过
解析:本题考核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权的排除制度。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无关联关系董事为8人,因此需要有5人以上出席会议才可召开,该项表决,需要经过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8人)过半数(5人)以上通过。
[单选题]白阳股份公司的2013年末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00万份,市场价值是1000万元,公司净资产为5000万元,2014年初,白阳股份公司准备发行优先股,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C
发行优先股筹集的资金不得超过2500万元,且股份数不得50万份
解析:本题考核优先股发行的限制。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选项C正确。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经营困难,如果继续经营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并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股东可以采取的办法是()。
正确答案 :C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经营困难,如果继续经营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多选题]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乙与丙订立合同,约定由丙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乙为名义股东。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正确答案 :BD
丙有权要求乙将公司分配所得的利润转交给自己
乙向不知情的银行借款时,以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设定质押的,该质押有效
解析:(1)选项A:实际出资人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2)选项C: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谈不上实际出资人承担连带责任;(3)选项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只要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但是,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选题]甲公司因欠付货款被乙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对甲公司所持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予以强制执行。丁公司(非丙公司的股东)表示愿意受让该项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ABD
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甲公司的股权时,应当通知丙公司及全体股东
丙公司的其他股东对该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丙公司的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解析: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多选题]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甲已缴纳6万元出资,尚有4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4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通过决议表示同意。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AC
该决议无效,不能以股东会决议免除股东的出资义务
如果甲仍旧未履行出资义务,则股东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出资资本充实的责任。根据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选项D属于增资时的规定。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