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B.上市商业银行可以作为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

题目: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0年)

解析:(1)选项A: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2)选项BC: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3)选项D:基金财产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采取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时,下列有关收购人支付收购上市公司价款的表述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规定的是()
  • 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

  •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支付价款的形式。根据规定,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收购人以证券支付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和证券估值报告,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收购人以现金支付价款的,应当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 [单选题]某百货大楼营业员,将一对价值20万元的情侣手表(每块标价10万元)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根据相关规定,该民事行为属于()
  •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 解析:明明是“每只”手表10万元,营业员却以“一对”手表10万元的价格出售,系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单选题]2011年6月12日,张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期限为1年,用自己的牛设定质押。质押期间,李某向郭某借款3万元,经张某的同意,李某用该牛设定质押。2012年6月12日,两笔债权债务均到期,且张某、李某均无力偿还。该牛拍卖价款为2.5万元,则下列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清偿郭某2万元,剩余的0.5万元归张某所有

  • 解析: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在本题中,郭某的质权优于李某的质权,但应当在2万元以内,超过的0.5万元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 [多选题]甲有一块价值30000元的翡翠。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翡翠的合同,约定价款32000元。由于乙没有带足现金,而甲只收现金。甲未将该翡翠交付给乙,约定2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翡翠。2日后,乙到甲处付款取翡翠,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翡翠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翡翠的所有权

    由于甲未将翡翠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翡翠的所有权

  • 解析: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单选题]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总额为100万元,由C公司与B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后双方协议将合同总额变更为120万元,但未经C公司书面同意。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C公司应在1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解析:本题考核主合同变更的责任处理。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该题针对“合同的保证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 [单选题]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 解析:(1)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乙未向甲交付钻戒,质权并未设立;(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乙将钻戒交付给丙,丙依法取得了该钻戒的所有权。

  • [单选题]我国企业法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
  • 厂长(经理)负责制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税法题库 第二章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题库 汇兑题库 托收承付题库 经济法综合练习题库 第七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题库 资产评估法律制度题库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题库 会计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