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某县政府批准征收耕地10公顷,以出让方式转让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 上级政府应当撤销批准文件,批准文件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

  •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CD选项的说法均正确。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即自始当然无效,并不是被撤销后失效,所以A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 [单选题]对于收买的被拐卖的妇女锁在柴房进行毒打,打断了木棍又换铁棍继续抽打,情节特别恶劣,造成其下肢瘫痪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正确答案 :C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 解析:依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强奸、非法拘禁、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本题中C为正确选项。

  • [多选题]被告人姜某因涉嫌犯有诈骗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确定由审判员李某等三人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请判断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可以对本案延期审理?
  • 正确答案 :ACD
  • 公诉人发现该案需要进行补充侦查,于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补充侦查的建议

    在审理的过程中,被告人姜某申请审判员李某回避,致使案件不能进行审判

    审理过程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其中的第(1)、(2)、(3)项对应了本题中ACD三项所述的内容,在这三种情况下,法庭都可以依法对案件进行延期审理。B项是《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而不是延期审理,所以不符合本题的题意。

  • [单选题]杨某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房屋,杨某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照房屋面积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居时铺上。但到分房时杨某未能分到三居室房屋。杨某购买地毯的行为:()
  • 正确答案 :D
  • 是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 解析:本题涉及对重大误解的理解问题。重大误解,是指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但依大陆法系的理论,重大误解不包括动机误解。本题中,杨某的误解属于动机误解,不为重大误解,该购买地毯的行为为有效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 [多选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设备,将自己所有的一部轿车作为抵押担保到期支付设备款,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甲公司又以轿车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工作人员驾驶轿车发生车祸,甲公司将轿车送丙汽修厂修理,汽修厂修好后,甲公司迟迟不付修理费,汽修厂将轿车留置。乙公司和银行的债权均已到期,甲公司无力履行债务。轿车拍卖后,价款不能清偿乙公司、银行和汽修厂的所有债权。按清偿的先后顺序排序,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D
  • 银行、汽修厂、乙公司

    银行、乙公司、汽修厂

    汽修厂、乙公司、银行

  • 解析:《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担保物权竞合,留置权优先于其他权利,所以汽修厂的债权优先于银行、乙公司受偿。《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已登记的抵押权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所以银行的债权优先于乙公司受偿。

  • [单选题]王某、张某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将合伙企业的设备卖给李某,李某以为王某有权处理该设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 买卖合同有效

  •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21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李某为善意第三人,因此合伙企业不得以王某私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对抗善意第三人李某,所以买卖合同有效,D选项正确。

  • [多选题]根据我国《海商法》,关于提单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CD
  • 提单是物权凭证

    提单具有收据作用

    提单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

  • 解析:考查提单的基本法律规则。法律依据为《海商法》第71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由此可知,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而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提单持有人凭提单提取货物,所以提单是物权凭证。提单是货物已经能够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的证据,所以具有收据作用。提单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

  • [单选题]王大和王二就老王去世后留有的遗产分割产生纠纷,王大诉至法院,主张自己对父亲老王的生前照顾较多,自己应当分得三分之二的遗产数额。一审法院判决王大和王二应当平分遗产,王大对此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发现老王还有一个常年在外工作的儿子王三,其依法也应当分得财产,则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正确答案 :D
  • 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 解析:考查上诉案件的调解。根据《民诉解释》第327条的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

  • [单选题]《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正确答案 :D
  • 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 解析:选项A的意思是:(1)如果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那么教唆者和被教唆者成立共同犯罪;(2)如果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那么教唆者之间也成立共同犯罪。无论是教唆者和被教唆者之间,还是教唆者之间,只要存在共同犯罪,都可以"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种观点显然是正确的。因此,选项A正确。法条仅规定:对于教唆犯,"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由于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既可以是主要作用,也可以是次要作用。所以,即使是教唆犯,如果仅起了次要作用的,也可以按照从犯处罚。所以,选项B也是正确的。不满18周岁的人包括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如教唆13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即使肯定这种行为成立间接正犯,但由于间接正犯和教唆犯并不是对立关系,相反应当认为这种情形的间接正犯也完全符合教唆犯的成立条件,故应当对其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故,选项C是正确的。教唆犯是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只能是故意犯罪。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该款中的"犯罪"不能包括过失犯罪。试想:如果接受别人的教唆去犯罪,那犯的罪还能是过失犯罪吗?

  • [多选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据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CD
  • 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加强立法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

    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 解析:A项应当是"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宪法监督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应当是逐步完善,故A项错误。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是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而不是规范和减少政府立法活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是完善立法体制的重要一环。故B项错误。CD项均符合《决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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