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乙地基层人民法院 丙地基层人民法院
题目:原告与被告于8月5日在原告、被告住所地以外的甲地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供给被告自行车400辆,单价350元,总计货款14万元;被告须在同年10月底以前将货款汇入原告账户,款到10日内由原告在其所在的乙地为被告代办托运将货运送到被告所在的丙地,到期不履行合同,承担货款4%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被告须于5日内向原告交付3万元定金。同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发去传真,要求被告付款。被告复电声称:因资金短缺,希望先发货再付款,原告予以拒绝:在原告多次催促下,被告于同年11月21日复函正式表示;自愿放弃已交付的3万元定金,作为解除合同的代价。原告于同年11月底起诉,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其一切损失。被告则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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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关于借款合同和技术合同的计税方法错误的有( )。
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不仅要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还要以借据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
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对技术开发合同,不仅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也作为计税依据
解析:选项A: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选项D: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选项E: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单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贴花。
[单选题]甲企业2015年初拥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2015年7月1日将其用于投资联营,投资期为10年,每年收取固定收入50万元,不承担联营风险。当地政府规定房产原值的扣除比例为20%。企业自行计算2015年应纳的房产税为:50x12%=6(万元)。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企业计算的房产税有误,应补缴房产税1.8万元
解析:以房产投资联营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该企业1—6月从价计税,7~12月从租计税。该企业2015年投资联营取得的固定收入=50x6÷12=25(万元),2015年该企业应纳房产税=1000×(1-20%)×12%×6/12+25x12%=4.8+3=7.8(万元):企业应补缴房产税=7.8-6=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