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E
用益物权 所有权
题目: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物权的是()。
解析:普通物权,是指由民法典所规定的物权,如所有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准物权,是指由矿业法、渔业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具有物权性质的财产权,如矿业法所规定的探矿权、采矿权,渔业法所规定的捕捞权、养殖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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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2014年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14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14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14年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14年10月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关于是否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14年12月初,管理人尚未对乙公司的催告作出答复。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 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本题情形 视为解除合同,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多选题]某市国税局的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对本市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账外经营、销售收入不入账的手段逃避缴纳税款20000元,国税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市国税局的相关规定,责令甲公司限期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国税局拟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国税局向甲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解析:1.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税务机关在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在被告知听证权之日起3日内有权提出听证要求。2.本题考核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救济途径。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经过复议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复议决定作出之日起15天。对于没有申请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立案。所以选项A、E错误。征收税款的权力是税务机关享有的专属权力,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行政行为,也不提起复议的,税务机关自行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错误。国税局作为垂直管理的部门,行政复议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税局的上一级主管税务机关。所以选项C错误。3.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起诉和立案。经复议的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A错误。法院接到甲公司的起诉状后,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所以选项C错误。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立案的,应当先予立案;立案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所以选项D错误。4.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审理前的准备。合议庭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所以选项B错误。被告在接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和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所以选项C错误。
[单选题]在民事诉讼中,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属于()。
再代理
解析: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指定代理因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而产生。
[单选题]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
行政机关一般享有固有职权、派出机构一般享有授予职权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两大类。前者以行政主体的设立而产生,并随行政主体的消灭而消灭;后者来自于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授权行为。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职权作为行政权的法律表现形式,除了具有权力的一般属性,如强制性、命令性、执行性等以外,还具有公益性、优益性、支配性和不可自由处分性的特征。由此可以见,强制性、命令性、执行性不是行政职权的特有特征。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优益权不是行政职权,它是行政职权有效行使的保障。所以选项C错误。
[单选题]甲乙于2007年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同年取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期为10年。甲是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2008年年检的时候,县工商局将经营期限改为5年,甲认为工商局的作法不合法,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实施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除外。所以选项BC错误。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所以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