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文义解释 习惯解释

题目:2003年张三向李四借款2500元,借据中有“借款一年,明年十月十五日前还款”字样,落款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两人就还款期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2003年10月15日,因此认定还款期为2004年10月15日。法院在此运用的合同解释规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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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 B.1年


  • [单选题]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
  • D.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


  • [单选题]下列合同中能够依法变更的是()
  • 依法生效的合同


  • [单选题]下列描述免除的法律性质中正确的是()
  • D、免除是单方行为

  • 解析: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关系的单方行为。它是:①单方行为、②无因行为、③无偿行为、④非要式行为、⑤处分行为(因而要有处分能力)。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抛弃的请求权人免除对方的义务,不发生免除的效力。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此意思表示一旦作出,不得撤回。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在全部免除时,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 [单选题]下列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是()
  • B.甲将乙借给其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


  • [单选题]案例:1990年下半年至1993年底,某县农民胡道秀以“打会”形式进行民间融资活动,先后收取金立富等15名原告“会款”126,639元。后因发生“炸会”(资金链断裂),胡道秀欠金立富等15人的“会款”未还。为此,金立富等15人分别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胡道秀归还“会款”,并要求对胡道秀家居住的3间房屋予以保全。法院在保全时发现:胡道秀已在三周前将一间房赠与其外甥;另一间房按市价卖与案外人李海波,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于是,金立富等15人又提出诉请,请求撤销胡道秀与其外甥的赠与行为和胡道秀与李海波的买卖行为,追回房产。问:

  • [单选题]先给付义务人按不安抗辩权规定拒绝自己的给付后,后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
  • 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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