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唐朝贞观年间,一名日本人在长安殴打一名波斯人,造成该波斯人重伤,关于处理此案所应该依据的法律有以下一些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B
  • B、按照唐朝的法律处理

  • 解析:《唐律·名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在当时不仅维护了国家主权,同时也比较妥善地解决了因大量外国侨民前来所引起的各种法律纠纷问题。由此可见,本案中,日本人在长安殴伤波斯人,显然属于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的情形,理应按照唐朝法律处理,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

  • [单选题]北魏太武帝时期,张三因与邻居李四常年积怨过深,在一次争吵中将李四杀死,结果被判处死刑。对张三的死刑执行,应当交由下列何人来批准?
  • 正确答案 :A
  • A、太武帝

  • 解析: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的法律经历了很大的发展变化,其中,在北魏时期确立的死刑复奏制度就是变化之一。这一制度是在北魏太武帝时期确立的,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它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所以,当这一时期出现死刑执行时,要报皇帝批准,所以本题应当选A。B项中的御史大夫是秦汉时期的法律监督者,而不是死刑批准者。C项中的大理寺卿是北齐时正式设立的大理寺的正职长官,主要掌管的是审判职能,所以也不应当入选。D项中的刑部尚书在北魏太武帝时期还未出现,所以也不应当入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 [单选题]天皇派遣的欧洲考察团回国后,由伊藤博文组织起草了宪法文本,日本于1889年2月11日正式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后来统称“明治宪法”。关于该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表述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
  • B、它对人民的权利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并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

  • 解析:伊藤博文受日本天皇指派,于1882年道欧洲考察,回国后组织起草了宪法文本,并于1889年2月11日正式颁布,名为《大日本帝国宪法》,即明治宪法。这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它的主要特点包括:①基于君主主权思想,是“钦定”宪法;②深受德国宪法的影响(46条抄自普鲁士宪法,仅有3条为日本独创);③带有“大纲目”性质,对一些问题没有作出明显规定;④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范围狭窄,随时可加以限制;⑤君主立宪政体,却赋予天皇至高无上的权威--用议会民主外衣,掩盖天皇专制。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这样的一部宪法,绝对不会对人民的权利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并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它没有对人民权利的任何保障。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 [多选题]1790年在英国发生了一起案件,一对夫妇准备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依据英国原来确定的一个先例,当时的情况下孩子归父亲抚养,但依据衡平法院的审判实践,孩子应当归母亲抚养。关于此案的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D
  • A、依据普通法处理

    D、由国会对先例进行解释后再由法院处理

  • 解析: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尔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产生在欧洲大陆,扩大化到拉丁族和日尔曼族各国。大陆法系渊源于古罗马法,经过罗马法复兴(11-16世纪)、资产阶级革命(18世纪),于19世纪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法系。以《法国民法典》(1804年)和《德国民法典》(1900年)为代表形成两个支系。大陆法系的特点包括:1、法律渊源传统:具有制定法传统,为主要法律渊源,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对法院审判无拘束力。2、法典编纂传统: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3、法律结构传统: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传统意义上的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私法包括民法和商法。4、运用法律推理方法:演绎法(往往需要对法律原理、概念、术语等进行法律解释)。5、诉讼程序传统:职权主义,法官积极主动。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的传统,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但是在当代,判例在大陆法系国家中的地位也是日渐提高的,虽然还不是正式法律渊源,但已经得到重视,尤其是在行政法中,法国的行政案件基本是依据判例判决的。所以,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C错误的把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传统——当事人主义当作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传统,而大陆法系是职权主义,即法官在诉讼中起主导作用。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 [单选题]秦朝时期,有孙某和刘某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有一日孙某到县令处告发刘某,称刘某与自家的同母异父的妹妹安某通奸(秦律规定,同母异父兄妹通奸,处弃市),要求县令对刘某定罪。经县令调查,孙某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孙某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案情,本案如何处理?
  • 正确答案 :D
  • D、孙某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 解析:首先,根据秦律,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即构成诬告罪,孙某为泄私愤捏造事实,告发刘某与安某通奸,构成诬告罪。同时,秦律规定,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的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因此,本案中,诬告者孙某应当受到他诬告刘某的通奸罪的处罚,即弃市。故答案为D。常见错误分析:有的考生没有理解秦律的“诬告反坐”原则,诬告者赵某应当受到他诬告钱某的通奸罪的处罚,而不是诬告罪的刑罚。该题提醒考生在复习时,要注意理解重要朝代的刑罚的基本原则。

  • [多选题]下列可以直接增加类囊体中H浓度的是()。
  • 正确答案 :AC
  • 水的光解

    PQ的跨膜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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