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丁回收墨水用尽的"佳普"牌墨盒,灌注廉价墨水后销售
题目:佳普公司在其制造和出售的打印机和打印机墨盒产品上注册了"佳普"商标。下列未经该公司许可的哪一行为侵犯了"佳普"注册商标专用权?
解析:依《商标法》第57条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75、76条的规定,本题中A、B、C选项均为合法正常的销售行为,不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D选项中丁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故D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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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丙、丁等6人,在一部中巴车上,以冒充警察抓小偷为名强行从中巴车上抓了3名乘客,然后将该3名乘客押上在火车站边上等客的一辆面的,载到郊外一废弃的小房间内。随后甲、乙、丙、丁等6人对三乘客进行殴打,逼迫三乘客承认自己是小偷。接着即要求三被害人与他们的家属联系交纳赎金。在接到被害人之-A某朋友交来2000元赎金后,将其放走。在某酒店收取另一被害人B某家属送的赎金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甲、乙、丙、丁等6人的行为构成:
绑架罪
解析: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本案中,甲等6人并未借警察名义诈骗,而是以其为手段,继而通过暴力手段勒索赎金。因此D选项不正确。虽然甲等6人绑架过程中伴随有非法拘禁的行为,但是绑架行为吸收拘禁行为,该行为按照绑架定性。因此A选项错误。至于C选项,甲等6人当场实施暴力威胁,而且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不是同一人,可见,甲等6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C选项错误。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伤害被害人丁,公安机关对丙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检察机关对甲提起公诉,对乙作了不起诉处理。被害人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既可以将甲和乙作为被告,也可以将甲、乙、丙作为被告
由于只有丙有赔偿能力,可以只以丙为被告
解析:依据《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此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主要是指共同犯罪中,有的被告人被交付人民法院审判,有的被公安机关作出强制性教育措施处理或者行政拘留处分,有的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被作出其他处理的同案人都可以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对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害人对其具有选择性,不是必须。
[多选题]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办理以下哪些事务或公证事项?()
亲属关系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招标投标、拍卖
保管遗嘱、遗产
解析:考查公证机构办理的事务或公证事项。
[多选题]王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向老乡李某借款10万元,并请朋友张某作为担保人。下列选项中,关于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表述错误的有哪些?()
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担保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王某和李某之间是双向法律关系
解析:考查法律关系。A选项错误,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担保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B选项错误,王某和李某之间是双向法律关系。
[单选题]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甲盗窃了乙200克的海洛因,因本人不吸毒,就将海洛因转卖给丙。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
解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指当一种行为达到既遂之后,不法,态仍继续存在,由于这种不法状态的持续已经被前罪的犯罪构成所评价,所以不予独立处罚。盗窃他人财物之后,予以窝藏、转移和销售的行为就是典型,本犯实施以上行为不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但是,如果事后的销赃行为侵犯了新的法益,就需要数罪并罚了。本题中A、D选项都没有侵犯新的法益,而B、C则侵犯了新的法益,因此要数罪并罚。但C项应构成盗窃罪和倒卖文物罪。
[多选题]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
解析:在我国,权力制约原则一般称为权力监督原则,主要体现为在国家立法权之下产生行政权与司法权,强调权力之间的分工与合作:第一,在人民代表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系上,规定人民代表要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人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重在以人民权利的势能控制国家权力的动能。故A项正确。第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国家主席是国家最高代表;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行政机关;中央军委是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第三,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C项中的"一府两院"即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同样要受到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故C项正确。第四,我国宪法为充分保证执法机关正确执法,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明确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故B项正确。D选项涉及违宪审查权的问题。违宪审查制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先后建立起了违宪审查制。而我国目前只有类似的宪法监督制度,尚不是真正的违宪审查制。违宪审查往往伴随着对宪法、法律的解释,但在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院并没有进行违宪审查的权力。故D选项错误。需要补充的是,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其对宪法实施的监督主要体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