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国家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题目:公民道德教育是国家文化建设的基础,并对整个国家文化制度的发展方向具有决定性意义。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论述,哪一项或哪几项是正确的?()
解析:考查宪法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AC选项正确,根据《宪法》第24条规定。B选项错误,公民道德教育对我国基本文化发展方向作用重大。D选项错误,合理的征收补偿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内容之一,故公民要求合理征收补偿是符合公民道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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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刘甲曾持有一支自制火药猎枪(土火枪)。刘甲病故后,其子刘乙将该枪支私藏在家中。当地公安局曾多次宣传收枪缴爆,但刘乙不但不交出该枪,而且长期存放在家中。某日刘乙酒后持该枪在本村闲转时,被当地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对刘乙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不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取的枪支,获取后不上交而持有的,都违反了刑法的规定
刘乙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非法持有枪支罪。不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取枪支,行为人没有持枪资格时具有及时上交公安机关的作为义务,即使行为人没有将枪支用于不法目的,由于其持有行为本身即构成对公共安全的危险,因此对其持有行为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多选题]钱某经营的日升饭店位于某区东郊农贸市场院内。2015年7月9日,区工商局、公安分局和城建局根据区政府作出的《关于扩建整顿东郊农贸市场的决定》,联合发布公告,责令在市场内营业的50个个体工商户拆除棚式营业厅,并承诺待市场扩建完成后,重新分配摊位。其中49家个体户的营业厅都相继自行拆除,只有钱某认为自家摊位好,且营业面积大,要求市场管理部门先行安排摊位,达到其所要求的条件之后再予以拆除。区工商局多次动员未果。同年8月7日,区工商局、公安分局和城建局以钱某妨碍施工为由,组织人员将其房屋强行拆除。在这种情况下,钱某可以以谁作为被告而提起行政诉讼?
工商局
公安分局
城建局
工商局、公安分局和城建局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4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诉解释》第23条第2款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因此,当事人对数个行政机关作出的共同行政行为起诉时,可以选择被告进行诉讼。故本题中ABCD项均是正确的。
[多选题]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存在的关系有:()
先后关系
排斥关系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存在的关系有先后关系、移送关系和排斥关系。
[多选题]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童某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间,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根据新的证据确认童某更改过年龄,在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八周岁的
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3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B项属于(1)的情形。B项正确。CD项属于(2)的情形。CD项正确。A项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童某犯罪时年满18周岁,对童某不适用刑诉法关于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可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