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题目: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反诉的构成要件有: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出;本诉与反诉具有牵连关系;在本诉的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管辖法院为受理本诉案件的法院;适用同一诉讼程序,AB正确;C项表述为"答辩期届满"是错误的。反诉的一大特征在于本诉与反诉具有牵连关系。从理论上讲,这种牵连关系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另外一种是基于同一事实,D项中表述"必须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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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张某和李某分别是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在一审过程中,双方在立案后自行商定举证期限定为15天,并且得到了审理法院的认可。结果15天就要期满,原告张某发觉案件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容易,遂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10天,得到了法院的批准。25天将至,被告李某又向法院提出,时间太短,为了寻找新的证据线索,请求法院准许再延期10天。对此,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如果理由适当,法院还是可以准许被告的请求,延长举证期限

  •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99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可见,举证期限的延长需要得到法院的准许,但是并没有次数上的绝对限制,所以AD错误,并且这种延期请求对双方当事人都应平等,并非第一次请求延长之人才能继续请求延长,因此B错误,只有C正确。

  • [多选题]杨某于2007年5月创作出版了一部注会考试辅导书,但是2008年10月该书被某出版社违法再版。杨某向该出版社主张权利未果,遂决定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下列对于该案的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一般应由该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可由取得授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解析:本题考查著作权民事纠纷级别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可以得知,答案为CD。

  • [多选题]关于淫秽物品的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不具有牟利的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不构成犯罪

    不具有牟利的目的,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不构成犯罪

    不具有牟利的目的,不能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故意犯罪

  • 解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过失犯罪,《刑法》第364条规定之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和第365条规定之组织淫秽表演罪,都不是目的犯。《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2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法》第365条规定: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

  • [单选题]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A项正确。规划局的行政许可决定影响了刘某房屋的采光,与该行政许可具有利害关系。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许可解释》)第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刘某是利害关系人,具有原告资格,C项错误。建筑工程虽然尚未建设,但已经侵犯了刘某的合法权益,刘某可以起诉,D项错误。

  • [多选题]王某、张某入室抢劫案中,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进行了取证,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 关于本案中的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法庭审理中,关于当天晚上的天气是雷雨相夹的事实,不需要提出证据予以证明

    法庭审理中,需要对被告人王某进行精神病鉴定,该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解析:1.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而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A中证人证言直接来源于事实,是原始证据;这一证人证言能直接(从反面)证明案件事实:王某、张某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是直接证据。B项中该视听资料证明的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进入了受害人的房间,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原始证据,但是并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只证明了犯罪嫌疑人进入了受害人房间),是间接证据。C项中共同犯罪人承认自己和共同犯罪人的犯罪事实都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当然,如果其陈述的共同犯罪人与本案无关的事实则是证人证言,如其陈述在此之前张某的其他犯罪行为。D项中,物证和书证的区别在于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书证是以其表达的意思和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本案中手表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时间)证明案件事实(案发时间),是书证。如果是以其受到损害的程度证明案件事实则是物证。 2.凡是知道案件真相的人,都有作证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李某的女儿虽然年幼,但是对伤害、抢劫的事实具有辨认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故A错误;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不出庭作证:(1)未成年人;(2)庭审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3)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4)有其他原因的。本案中,李某的女儿是未成年人,经法院许可可以不出庭作证。故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经确认后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该规定第6条规定被告人或者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应当要求其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证据。故C、D正确,当选。 3.不需要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事实有: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并且为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在庭审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性事实;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A中只有对不存在争议的程序性事实才不需要举证,实体性事实就算不存在争议仍然需要举证;B项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C对犯罪嫌疑人做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D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对人身伤害的初次鉴定没有特殊要求,只是重新鉴定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 [多选题]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拍摄了数百幅裸体艺术照片。经过乙一的同意,甲精选其中的199幅编辑成"生命的礼赞"交丙出版社出版。甲对照片的选择精当,体系编排独特,一时洛阳纸贵。丁出版社经过乙的同意(未经甲的同意),原样印制了5000册"生命的礼赞"在全国销售。关于丁出版社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丁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 解析:丁未经甲同意以营利为目的,适用甲的肖像,侵犯了甲的肖像权。甲对于"生命的礼赞"享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故侵害了甲的著作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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