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E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 第二审行政案件 发回重审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题目: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案件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有()。

解析:本题考核简易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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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起诉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中关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关系问题的规定,在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复议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小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 [多选题]行政诉讼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而导致诉讼终结的情形有()。
  • 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

    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而中止诉讼满90日仍无人继续诉讼,特殊情况除外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终结的情形。选项B、C、E属于行政诉讼中止的情形。

  • [多选题]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14年8月,县国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此外,唐某还授意其他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销售情况的部分资料,并让其谎称,因财务经理出国无法找到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基于此,县国税局于2014年8月25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处以500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日向惠江市国税局(位于惠江市海光区)申请复议。惠江市国税局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有关情况后,于2014年9月28日作出复议决定:渡口县国税局认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处罚明显过重,变更为罚款20000元。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10月12日,渡口县人民法院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处罚决定。10月15日,海光区人民法院也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诉讼请求相同。

  • [单选题]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14年8月,县国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此外,唐某还授意其他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销售情况的部分资料,并让其谎称,因财务经理出国无法找到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基于此,县国税局于2014年8月25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处以500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日向惠江市国税局(位于惠江市海光区)申请复议。惠江市国税局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有关情况后,于2014年9月28日作出复议决定:渡口县国税局认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处罚明显过重,变更为罚款20000元。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10月12日,渡口县人民法院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处罚决定。10月15日,海光区人民法院也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诉讼请求相同。

  • [单选题]赵某在农贸市场聚众赌博,白某在旁边观看并且大声议论,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对赵某罚款5000元,对白某以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为由拘留3天,白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局的处罚明显不当,作出变更判决。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司法依法变更原则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司法依法变更原则,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得变更原行政决定,只有在特殊的条件和情形下才能变更。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所以选项B说法正确。【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 [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有()。
  • 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属于行政复议前置事项,当事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

    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1)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2)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3)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6)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7)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8)起诉人重复起诉的;(9)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10)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11)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的立案”知识点进行考核】

  • [多选题]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这些情形包括()。
  • 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

    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

    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依法应当开庭审理而未经开庭即作出判决的;(3)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4)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5)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6)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该题针对“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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