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对其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题目:孙某纠集王某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大龙王”,要王某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大龙会创收。”王某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犯罪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参与抢劫一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解析: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本题中孙某等人组成的组织符合犯罪集团的构成要件,应定性为犯罪组织。又依据刑法第26条第1款之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依题中孙某在组织中的作用,可认定其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主犯。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进行处罚。可知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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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解析:A项中存在对象认识错误的问题: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行为,虽然走私的对象实际上是淫秽秽光盘,但淫秽光盘也具有普通货物、物品的属性,故可以认定为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故A项正确。2006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走私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51条第1款规定,以走私弹药罪定罪处罚。将弹头、弹壳解释为弹药,理论上属于扩大解释而非类推解释,故B项错误。行为人走私武器、弹药进境后,又非法出售的,应另成立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因此时侵害的法益不仅包括海关监管制度还包括公共安全,故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D项中的行为应以走私武器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故D项错误。
[单选题]林甲为一水果摊摊主,一日其好友白某带着一外地务工姑娘郑某来水果摊买水果,林甲见郑某长得挺俊俏的,且知道白某是专门做人口拐卖“生意”的,就花了2000元钱把郑某买回家,欲让郑某与其弟林乙结婚。到家后,林甲让林乙将郑某骗到地下室,并将地下室的门反锁。期间,林甲帮助林乙强行与郑某发生性关系。林乙多次要求郑某与其结婚,郑某不允,欲自杀,被林乙阻止。林乙见这样拖下去也无望,就打算将郑某卖掉,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林甲,林甲表示同意,并积极寻找买主。一日,趁林甲、林乙不在家,郑某欲逃脱,恰巧被回来的林乙发现,二人争执中林乙推了郑某一下,不料郑某因此心脏病突发死亡,林乙以为自己杀了人。后林甲把所有的事告诉了丈夫郭某,郭某打电话到乡派出所报案,并将林甲带到派出所去投案。林甲在供述自己的罪行过程中始终强调林乙没有过错,并供出了白某多次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后白某被抓获)。几日后,林乙欲去派出所自首,走到途中,遇见在派出所任副所长的亲戚包某,林乙告诉包某自己杀了人。包某说:“杀人要偿命,自首也要坐一辈子的牢,不如逃掉,逃过20年就没事了。”林乙听了包某的话就打消了自首的。请根据这段材料回答问题。
解析:《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同窝藏、包庇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窝藏、包庇罪并不要求是特殊主体,而本罪要求是特殊主体。此外,这两个罪的客观方面也不相同。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而窝藏、包庇罪的客观方面是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徇私枉法罪是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本罪与之有较大不同。因此,根据本案的情况,包某应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故本题答案是D。
[单选题]甲因盗窃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2年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发现甲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故意伤害罪。则对甲应
A、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解析:《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一般的理解,对于新罪强调的是实施该罪的时间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即只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实施新的犯罪的,就应撤销缓刑,而对其发现时间并未作限定。对于漏罪,刑法强调的是其发现时间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因此,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这种情形不符合累犯的条件。因此,本题答案是A。
[单选题]某司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普通人员每人分得1000元,但是3个单位负责人每人分得4万元。单位负责人构成()
C、私分罚没财物罪
[单选题]甲14周岁生日那天与人发生争执,用刀将他人捅死,则对甲应当()。
不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刑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因此,对于14岁的甲的刑事责任能力应自其生日后第二天起计算。选项A正确。
[单选题]甲某为招揽顾客,购得罂粟壳6.5公斤,连续一个多月将罂粟壳混入其他佐料一起烧制烤鸭,在其开设的烤鸭店内出售。累计使用罂粟壳约1公斤,出售带毒烤鸭5000余只。甲某的行为()
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
[多选题]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由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负责
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