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春来公司与喜来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春来公司为卖方,喜来公司为买方,标的物为1万斤鲜鱼。双方约定由春来公司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春来公司委托顺达运输公司运输。顺达公司在运输途中因遇山洪暴发,道路冲毁而被迫改道,致使运到目的地喜来公司时1万斤鲜鱼多数死亡。对此风险损失,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A
春来公司
解析: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由于买卖双方约定由卖方负责运输,交付之前的风险由卖方负担。同时卖方与承运人的关系中,依《合同法》第311条的规定,承运人因不可抗力而免责。因此本题中的风险损失应由春来公司承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单选题]楚某与郑某乃邻居,因郑某长期辅导楚某之子奥数课程,却不愿接受报酬,楚某十分过意不去,遂取出一枚家传之珍珠,赠与郑某。该珠存放于木兰匣子之中,该匣子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十分精致。郑某要其匣子,而还其珠。郑某之妻得知后,大骂郑某书呆子,要求郑某他日一定要将珠子也要来。过数日,郑某至楚某家,表明了意思,由于失了匣子,楚某将珠子交其妻保管,恰其妻回娘家,遂言明待其妻回转后,再将珠子送与郑某。后楚某反悔,不愿交珠,遂发生争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
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但楚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
解析:本题涉及赠与合同的性质以及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问题。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第186条的规定可知,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但该赠与合同不属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也未经过公证,故赠与人在交付赠与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楚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但已经交付的珍珠匣子则不能撤销。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多选题]甲因贪图便宜,承租了乙的一处危房,双方口头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但甲一次性支付了租金,甲承租后,欲解除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BC
甲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甲享有任意解除权
甲解除合同后,已付租金可要求返还
解析:本题涉及不定期租赁的认定及危及人身安全的租赁物承租人的解除权问题。依照《合同法》第215条之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则为定期租赁合同,而非不定期租赁。对于定期租赁,当事人双方不享有任意解除权。对于危房租赁,依照《合同法》第233条之规定,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的质量不合格,也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合同已经解除,已付的租金则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当然有权请求返还。本题正确选项为BC。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