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A、贾某的买卖假币行为仅构成购买假币罪,不构成出售假币罪 B、贾某赠给林某假美钞的行为不是犯罪 D、贾某将假人民币用于缴纳罚款的行为不是犯罪
题目:公民贾某用人民币5千元从施某处购得伪造的美钞6000元、伪造的港币3万元和伪造的人民币10万元,然后贾某将假美钞700元赠给好友林某,将假港币悉数兑换为人民币,将假人民币缴纳罚款3万元,还将1万元假人民币用于赌博。还将2万元假人民币以2千元的价格卖给张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解析:刑法第171条和刑法第172条分别规定了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和持有、使用假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进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行为之一者,就构成该罪。公民贾某买卖人民币的行为均达到了数额较大(总面值额在4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标准,所以应当认定为出售、购买假币罪,故A错。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总面值额在4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行为。另外,5—20万属于数额巨大,20万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这个数额标准对于这两个罪名均适用。使用,是指将假币作为真货币而使用。既可以是以外表合法的方式使用假币,如购买商品、兑换另一货币、存入银行、赠与他人,或者将假币用于交纳罚金或者罚款等,也可以是以非法的方式使用货币,如将假币用于赌博。假币即伪造的货币,货币是指可以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所以贾某将假美钞700元赠给好友林某,将假港币悉数兑换为人民币,将假人民币缴纳罚款3万元,还将1万元假人民币用于赌博均构成使用假币罪。故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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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对于甲在新刑法生效以前实施的某一行为,新刑法认为是犯罪,而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法院宣告甲无罪,这在本质上坚持了()
罪刑法定原则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之一就是禁止重法溯及既往。题干中的情形是对禁止重法溯及既往的贯彻,同样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丙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刘某,意图抢劫,在小区入口处被保安阻拦
解析:A项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B项已经齐备了分则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属于既遂;C项是犯罪预备;D项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属于未遂。
[多选题]假设甲与公安特勤乙联系,欲购买2公斤共价值10万元的冰毒。甲携带10万元巨款与乙交易时,被当场抓获。则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属于贩卖毒品罪未遂
属于不能犯未遂
解析:因为对方是公安特勤,其交易不可能实现,故成立不能犯未遂。
[多选题]甲杀害乙后将乙尸解并包装好,骗外地打工者丙说袋里装的是毒品,因害怕被查获,让其从A县运到B县扔进某条河中,并付给其1000元钱。丙将包裹运送到B县后,瞬间萌发不扔而是自己将这袋毒品卖掉的想法,遂将该包裹寄存在一位朋友家。后尸体腐烂案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B、丙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C、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D、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解析:如果丙知道包裹里装的是尸体,仍帮助甲运输,则构成《刑法》307条规定的帮助毁灭证据罪。在丙认为包裹里装的是毒品的情况下帮助甲运输,而实际上运输的却是尸体,出现了主客观不一致的情形。犯罪的构成需要主客观相统一,既不能仅仅按照主观方面来定罪,又不能纯粹按照客观方面来定罪,而要将二者结合起来考虑。丙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主观上的犯罪故意(注意,这里是运输毒品的故意,而不是贩卖毒品的故意)是非常明显的,客观上也实施了运输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其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运输毒品罪。同样,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丙后来产生卖掉“毒品”的意图,但并未开始进行任何贩卖活动,况且,甲运输“毒品”的行为已经构成运输毒品罪了,不可以再对该行为以贩卖毒品罪进行处罚,否则就是一行为二罚,违背现代刑法原理。故本题应选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