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9名董事出席会议,6名董事同意

题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下列情形中,能使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是()。

解析:(1)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16)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而非出席会议)的“过半数”(≥6)通过。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贾某所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不得从事的有()。
  • 挪用公司资金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 解析:本题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义务。

  • [单选题]股份有限公司最少几人()
  • 2


  • [多选题]下列各项当事人中,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有()。
  • 甲受雇担任A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技术指导人员

    乙的弟弟担任A上市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 [单选题]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不包括()
  • 情事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前


  • [单选题]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甲公司解散事由的是()。
  • 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股东同意,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

  •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解散。甲公司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而不是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的股东同意。【该题针对“公司解散”知识点进行考核】

  • [多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有()。
  • 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成立清算组

    成立了清算组但是故意拖延清算

    存在违法清算的情况,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存在违法清算的情况,可能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

  • 解析:《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选项A);(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选项B);(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权益的(选项CD)。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题库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题库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综合练习题库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题库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题库 刑罚题库 破产法律制度题库 债权法律制度题库 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民法基本理论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