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人权的行政保护主要可分为两方面:首先,政府积极履行人权条款,将法定人权转化为现实人权:其次,政府需将人权保障贯穿于全部行政决策和实践中 法律首先为人权规定了内容和范围,为人权的享有和实现、行政保护和司法救济提供了法定标准 有关人权保护机构负有调查、监督人权问题及其解决情况的职责,国际法的人权保护要反对粗暴干涉他国内政 约束和限制权力是为人权保护服务的。以宪法的形式确认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主要特征

题目:法律规定了关于人权保护的各种程序,主要是公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方式、时限、时序等。既保证了人权按照法定程序得到实现、保护和救济,又避免了国家权力滥用对人权的危害。下列关于法律与人权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解析:考查人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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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曾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曾某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该公司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的情况下,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假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巨额资金的,归个人使用,曾某这种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构成:()
  • 集资诈骗罪

  • 解析:本题考查集资诈骗罪的具体认定。根据《刑法》第192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构成该罪。

  • [多选题]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 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9条和本解释第24条规定申请回避,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D正确。

  • [单选题]关于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行政权力的扩大是中国宪法发展的趋势

  • 解析:A选项考查近代宪法产生的基础。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基础:(1)经济基础:近代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化发展的必然结果。(2)政治基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的形成,为近代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3)思想文化基础: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故A选项正确。B、C选项考查宪法的历史发展。从宪法产生至今,近现代意义的宪法经历了三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大致可以以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为界限分为两个时期,即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英美法三国宪法的产生,对近代宪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中,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故B选项正确。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在宪法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战后新成立的国家大部分都采用成文宪法和普选制度。宪法在发生转化,并已迈入现代宪法的门槛。1918年《苏俄宪法》和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故C选项正确。D选项考查中国宪法发展的趋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改革推动下的宪法发展有了更为明确的方向。其中关于行政权力方面,政府行政权力在客观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行政指导在政府对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将显得日益重要。在现有条件下,政府行政权力受到的限制主要来自:(1)立法限制;(2)获得经营自主权的企业(特别是民办企业)对政府不当干预的抵制;(3)经济组织和企业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对政府的非法干预进行排斥并获得救济;(4)政府的自律性措施。故D选项错误。

  • [单选题]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

  • 解析:《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BC项正确。根据上述规定,挂失止付并不是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D项错误。

  • [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此可知,像离婚诉讼这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可知,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可知,当事人只是对生效判决以及调解书中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不能申请再审,对于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中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有异议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审。因此,选项C中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法过于绝对,是错误的,不应入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不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而是属于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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