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正确

题目: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解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失效的有()。
  • 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解析:(1)选项A:要约的撤销是指“让生效的要约失效”,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生效后、对方承诺之前到达;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失效;(2)选项B: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要约没有发生过效力,就没有失效的问题;(3)选项C:承诺生效、合同成立;(4)选项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

  • [多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履行规则中甲乙双方可能适用的解决途径有()。
  • 双方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协议补充,按交易习惯确定

    不能协议补充,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 解析: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必须是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解析: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即只有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才可以行使代位权。

  •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最高额抵押中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的有()。
  • 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抵押人被宣告破产

    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 [单选题]王某与李某于2012年1月1日签订-份租赁期为12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内王某未经李某同意又将该出租的房屋出卖给了张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C.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解析:题考核“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无需经租赁物的新所有人的认可。但王某出卖其所有的房屋,也无需经承租人张某的同意。

  • [多选题]债务人甲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乙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有()。
  • C.甲将价值100万的汽车作价50万卖给A,对乙造成损害,A是知情人

    D.甲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保全措施。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撤销。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单选题]2009年9月20日,乙公司欠甲公司的30万元债务到期,同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亦到期。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向丙公司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丙公司可以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解析:(1)选项A: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公司已经通知乙公司,所以债权转让发生效力,乙公司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2)选项B: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3)选项C:债权转让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条件,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4)选项D:丙公司可以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乙公司偿还10万元,另外20万元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经济法综合练习题库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题库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题库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题库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题库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题库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题库 第一章总论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