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3338.04

题目:汤姆是A国公民,A国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汤姆2016年5月15日来北京工作,10月13日离开中国,取得回国探亲费2万元。在中国工作期间,境内机构每月支付工资30000元,A国公司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60000元。2016年10月汤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解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适用下述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X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X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30000+60000-4800)X45%-13505]X30000÷(30000+60000)X12.5÷31=3338.04(元),回国探亲费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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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需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张某取得退休工资3000元

    李某取得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5万元

    王某取得救济金2万元

    赵某举报税务违法行为获得奖金1万元

  • 解析:选项ACD均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B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单选题]张某2016年1月起承包某服装厂,依据承包协议,服装厂工商登记更改为个体工商户。2016年张某经营的服装厂共取得收入50万元,发生成本、费用、税金等相关支出43万元(其中包括张某工资每月3200元)。2016年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 10170

  •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500000-430000+3200X12-3500X12=6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66400X30%-9750=10170(元)。

  • [单选题]张某2016年11月与某服装厂签订承包协议,约定承包期自2017年1月开始共八年,每年承包费1.5万元;依据承包协议,服装厂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业户。2017年该服装厂取得生产经营收入50万元(不含增值税),发生成本、费用、税金等相关支出41.5万元(其中包括张某工资每月2500元)。则2017年承包人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 7850

  • 解析:承包人的工资应按“承包经营所得”项目征税,而不是按“工资薪金所得”项而不是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415000+2500×12-15000-3500×12)×20%-3750=7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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