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共命运条款
题目:()是指凡是有关保费收取、赔款结付、避免诉讼和提起诉讼等事项都由分出保险人在维护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或出面签订协议,其后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的条款。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非比例再保险合同一般不应用的条款是()。
共命运条款
[单选题]某溢额分保合同规定,分出公司自留额为10万元,分入公司承担10线责任,保险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为10万元,则分入公司的分入保费为()。
9万元
[单选题]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负有向再保险接受人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
再保险的分出人
解析:再保险双方是通过订立再保险合同来建立再保险关系的。在再保险合同中,分出业务的保险公司称为分出公司、分保分出人或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称为分入公司、分保接受人或再保险人。分保分出人负有向再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单选题]()是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
再保险
解析:再保险又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其实质是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单选题]()是再保险合同的标的。
原保险人承保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
解析:再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只能是原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
[单选题]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的自负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
A.10%B.20%C.50%D.70%
解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的自负责任不得超过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当某保险公司的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额为1亿元时,超过1000万元的危险单位就无法承保,但是在有分保手段的情况下,无论多大的危险单位都可以承保。
[单选题]()是指对分出保险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损失,再保险接受人仍应负责。但分出保险人一旦发现过失或疏忽,应立即通知再保险接受人,并迅速纠正错误的条款。
过失或疏忽条款
解析:过失或疏忽条款主要是对分出公司在办理再保险业务中由于非故意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遗漏或延迟,给予改正和弥补的机会。该条款规定在执行保险合同时,对分出保险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损失,再保险接受人仍应负责。但分出保险人一旦发现过失或疏忽,应立即通知再保险接受人,并迅速纠正错误。
[单选题]关于再保险合同,错误的说法是()。
不同的再保险业务种类合同都基本一致
[单选题]预约再保险适用于水险和火险的()。
溢额分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