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A.原始取得B.继受取得C.加工D.附合

题目:通过自己建设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是哪种性质?()

解析:所有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取得时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权;后者则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为依据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形成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财产;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财产,对原物虽然尚能辨明,但无法分离或分离后会大大降低新物的价值。加工与附合均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据此,本题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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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下列关于地役权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
  • A.地役权是使用自己土地的权利B.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C.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的便利的权利D.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 解析:本题考查地役权的特征。地役权的特征,有: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的便利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 [单选题]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成立,应该明确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不动产的登记只是一个备案和公示公信的作用,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这一点一定要注意。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要区别对待。《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可见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生效与是否办理登记无关,因此A、B两项错误。《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因此C项正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甲主张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因此D项错误。

  • [单选题]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以下发明创造中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是()。
  • 解析:本题考查不能授予专利权的种类,法律对此有直接规定。根据《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因此,应选c。

  • [单选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遗产的是()
  • A、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B、人身保险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C、承包经营权D、因公死亡后,有关单位给其近亲属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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