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E
A合伙企业有权拒绝乙的债务抵销请求 丙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题目:甲为加入A普通合伙企业需要一笔资金,于2008年3月5日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以书面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6%,2年应付利息由乙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借款期满时甲一次偿还全部借款。丙为甲的保证人,与乙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本息还清为止。乙依约向甲交付借款。不久,甲加入A合伙企业。借款期满后,乙因经济业务欠A普通合伙企业4万元,因此向A普通合伙企业主张,就甲欠乙的借款与乙欠A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抵销,但遭A合伙企业拒绝。随后,乙请求甲偿还借款,并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甲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还款,丙也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甲欠乙的借款与乙欠A合伙企业的债务,下列清偿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因此乙只能向甲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合伙企业主张该项债权。丙作为甲的保证人与乙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丙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选项B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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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杨某与远亲宋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以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宋某见投资权益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若杨某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主张权利,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本题考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 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中合同无效的情形,人 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 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单选题]某甲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13年之后,因其表现良好而获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第6年,某甲故意致人重伤,被判刑9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对某甲()。
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解析:本题考核假释。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某甲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对其所犯新罪(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决(即9年有期徒刑),前罪(盗窃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是无期徒刑,决定应当适用的刑罚--无期徒刑。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下列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或者清算组,以公司尚未分配财产和股东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的债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清算程序。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按照下列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拖欠的税款;公司债务。所以选项B错误。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所以选项E错误。
[多选题]对于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原告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可以认定该行政行为合法
原告在一审程序中没有提供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的证据,法院一律不得采纳
如果原告提出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事实,则被告应当证明该事实不存在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原告在一审程序中没有提供,在二审程序中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再作出相应的审查认定。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而非由被告证明该事实不存在。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而非10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单选题]根据《行政讼诉法》的规定,经过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管辖,属于()管辖。
共同地域管辖
解析:共同地域管辖是指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均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包括:①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③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案件,如该不动产涉及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由该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共同管辖。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要约邀请的说法正确的是()。
街上的小贩叫卖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几种特殊方式。商店橱窗陈列的商品是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属于要约,拍卖程序中,应买人报价的行为属于要约,投标人进行投标的行为属于要约。
[单选题]行政职权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两大类,则下列属于固有职权的是()。
工商局授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