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合同已成立,并已经生效
题目:原告:五湖贸易公司被告:天云农场
原告、被告于2005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220元,共计22万元;交货时间为当年11月;交货方式为原告自提。合同还约定:原告应向被告交付6万元定金;如一方违约还需承担等同于实际损失数额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立即向被告全额交付了定金。5天后,原告与某纱厂订立购销乙级皮棉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纱厂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300元。如果方违约,应按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同年9月27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向原告的经办人打来电话,声称由于雨水过多,棉花长势不好,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原告立即派人赴被告当地了解情况,得知雨水问题并未影响棉花的收成,被告不愿交货的真正原因是棉花价格不断上涨,被告已与外市的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价格高于被告与原告约定的价格原告多次要求与被告协商,希望被告能按期交货,但均遭到被告拒绝。原告为防止被告向他人交付货物,遂于2005年10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实际履行,否则被告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赔偿利润损失,并为其承担向纱厂支付6元违约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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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行政复议期间,县土地管理局可以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若案件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刘某提出要求,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行政复议期间,县土地管理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审理。本案的复议机关可以是县政府或市土地管理局。所以选项A错误。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
[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居民企业提供优惠 贷款的利息收入免税
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预缴所得税的预计利润率不得低于3%;在采取特别纳税调整时,加收的利息不可以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单选题]下列有关消费税征税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解析:选项A是错误的,化妆品应在生产环节征税,零售环节不征税。选项B是错误的,对于包装物押金,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需要计人销售额中,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普通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时或者超过12个月时应当并人销售额征税。选项C是错误的,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扣除中,不包括白酒。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
代理期间届满
代理人辞去委托
被代理人撤销委托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选项C、E属于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单选题]2009年某个体工商户取得销售收入40万元,将不含税价格为5万元的商品用于家庭成员和亲友消费;当年取得银行利息收入1万元,转让股票取得转让所得10万元,取得基金分红1万元。该个体工商户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 )万元。
6.75
解析: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本题中,2009年个体工商户销售(营业)收入=40+5=45(万元),则该个体工商户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销售(营业)收入×15%=45×15%=6.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