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担保物权除地役权以外,均为主物权;而用益物权则都是从物权
题目:下列关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除地役权以外,均为主物权;而担保物权则都是从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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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关于抵押权设定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B、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解析:本题考核担保物权消灭上的从属性。抵押物是抵押权的标的物,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抵押权的设定是由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单选题]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第二天,丙见该玉器,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80%的价款,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但丁仅支付了30%的价款。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
解析:(1)三个买卖合同均合法有效;(2)先交付>先付款>先订合同。
[单选题]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上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丁
解析:(1)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原权利人甲丧失了对该手表的所有权;(2)丁基于赠与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3)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拾得人庚应当将手表返还权利人。
[单选题]甲将自有的房屋出售给乙,双方在2013年12月1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13年12月10日,乙将首付款交付给甲,2013年12月15日,甲将房屋腾空后交付给乙,2013年12月20日甲与乙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针对以上案例并结合《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的说法正确的是()。
买卖合同在2013年12月1日生效,房屋所有权自2013年12月20日起转移
解析:本题考核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根据规定,与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我国不动产物权转让采用的是登记生效主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动的登记,所有权就不能转移。本题中,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是2013年12月1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是所有权自办理过户手续的当天发生转移。
[单选题]A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A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A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不知情的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丁→乙→丙→甲
解析:本题考核担保物权的受偿顺序。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本题中丁享有的留置权最先得到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因此本题中乙享有的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丙享有的质权受偿,丙享有的质权优先于甲享有的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多选题]陈某用自己的轿车作抵押向银行借款40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陈某驾驶该车出行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该车的价值损失了30%。保险公司赔偿了该车损失。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该轿车应担保银行债权
保险赔款应担保银行债权
解析:(1)选项AB:抵押物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2)选项CD: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