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债权人对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

题目: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解析:(1)选项AD: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均可以申报;(2)选项B: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3)选项C: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开始前可以补充申报。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需要进行债权申报的是()
  • D、税收债权

  •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申报。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职工工资不需要申报债权。

  • [单选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之前,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C、移交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 [单选题]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家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出卖人取回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

  •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清偿职工工资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其清偿方法正确的是()。
  • 按照破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分配。在清偿职工工资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不能完全按破产人破产前其实际的工资清偿,而是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税法题库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题库 诉讼时效制度题库 托收承付题库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题库 第九章票据法律制度题库 拍卖法律制度题库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题库 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会计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